2016年11月3日,青岛女留学生江歌在日本租住的公寓门前被杀害,犯罪嫌疑人是室友刘鑫的前男友陈世峰。
2017年12月11日,今天,本案在东京地区裁判所开庭审理。
本次庭审和宣判将用时七日,即12月11日-15日、12月18日,12月20日宣判。法官确认刘鑫将于13日作为证人出庭,但不会在同一法庭内出现,而是在另一个房间通过视频作证。
以下为今日各方观点和证据汇总:
检方指控嫌犯陈世峰恐吓罪和蓄意杀人罪。
陈世峰否认蓄意谋杀,但承认恐吓罪。辩方律师辩称,刀不是陈世峰准备的,是刘鑫递给江歌的,陈世峰不带杀人动机,为防卫过当致江歌死亡。
法医尸检后表示,江歌全身被刺11-12次,颈部总动脉同一个部位伤口很深,被刺两次。
▲庭审内场图。
庭审中,检方指控恐吓罪和杀人罪,陈世峰的辩护律师主张过失杀人罪。
辩方主张,江歌在门外见到陈世峰时,刘鑫曾说,“好可怕,把这个拿上。”她说的“这个”指的是刀,然后就把门关上,江歌无法进入。
辩方律师称,江歌拿出刀去刺陈世峰的脖子,被逼无奈的陈世峰感到绝望,反过来把江歌给杀了。
据辩方律师声称,江歌用肘部多次按门铃,但是刘鑫都没有给江歌开门。陈进行正当防卫致江歌死亡。辩方律师主张江歌致死是因为第一刀大量出血致死。
据@澎湃新闻报道,现场出示了一部分证据,据辩方律师描述案件现场:
刘鑫和江歌一同回来,刘鑫先进房间,在外等候的陈世峰搭了江歌的肩膀,江歌显得比较紧张,开始尖叫。
屋内的刘鑫听到声音后很害怕,递了一把水果刀给江歌,江歌想进但刘鑫不开门。所以江和陈双方争执抢刀,在夺刀过程中刺伤江歌致死。
▲法庭内不允许拍摄、录音,凤凰卫视、凤凰网特邀画家把庭内情况还原,江歌妈妈今天上午没有出庭。
检方出示证据:在日本警方提供的110的录音里,清晰地录下了刘鑫说的一句话,“ 把门锁了,你不要骂了。” 此外,在陈宿舍里找到了同款刀具。
江歌尸体解剖人出席了今天下午的庭审,对于尸体表面和贴身衣物的痕迹和刀痕进行说明。
法医表示,受害者江歌身上多处受伤,颈部左总颈动脉刀口很深,致命伤被刺过两次,其余六处被刺过一次。手指上有五处伤口,为防御性受伤。全身共11-12处伤,其中致命伤被切到气管位置,几秒之内就会失去呼吸,之后就没有力气躲闪。陈世峰脸上的疤痕并非江歌刺伤,手上的伤也不是案发时造成。
此外,据现场传回的消息,江歌母亲没有出现在庭审现场。
今日庭审重点
检方指控陈是有计划性的杀人
1、陈世峰作案后换衣服逃走。
2、去江歌家先步行了两站路,买的临时车票。
3、在陈世峰就读的大东文化大学的研究室里发现刀的包装袋。
4、在江歌和刘鑫回家前,陈世峰在三楼等待说明他一直在那里潜伏。
5、江歌衣服的损伤,大衣上有14处刀伤痕迹,其中一些是贯穿伤,衬衣领口上有8处。
6、凶器为一把长9.7厘米,宽2.7厘米的刀具。
7、陈世峰曾发信息恐吓刘鑫求复合。
辩方认为自己是杀人未遂罪
1、陈世峰并不是为了杀人后换衣服,而是因为要在陈世峰家附近洗衣服,由于日语不好没有找到洗衣店就直接去江歌家。
2、陈世峰称是刘鑫看到他来了,就递给了江歌一把水果刀,并且锁上了房门。刘鑫任凭江歌不断在门外用手肘按门铃。
3、陈世峰叙述,刺出的第一刀江歌就倒下了,第一刀是致命的,“第一刀的时候,自己是不带有杀人动机的”。尽管随后又刺了9刀,但“(与第一刀)没有因果关系”。
4、被告认为自己是杀人未遂罪。对于恐吓罪,辩方无异议。
证人说法:法医表示江歌被刺11-12次
1、颈部左总颈动脉,失血如同瀑布,瞬间几秒失去意识,同一个部位伤口很深,致命伤被刺两次。
2、全身共11-12处伤,其中致命伤被切到气管位置,几秒之内就会失去呼吸,之后就没有力气躲闪。
3、陈世峰脸上的疤痕并非江歌刺伤,手上的伤也不是案发时造成。
▲江歌妈妈准备了一张女儿的照片出庭。
上海瀛泰律师事务所合伙人赵律师认为,法医对于尸体表面和贴身衣物的痕迹和刀痕进行说明,将是定罪和量刑的关键。
赵律师告诉记者,日本的法院不大可能判处陈世峰死刑,他估计量刑可能是无期徒刑。
据赵律师介绍,在日本判死刑条件严苛,需要3个法官中2个法官同意死刑,并且6个裁判中有3个裁判同意,死刑才可生效。
目前,辩方的说法和检方、法医提供的说法和证据仍有诸多疑点和矛盾之处。随着未来几天庭审的进行,相信这些疑问将有结果。
▲江歌遇害的事发现场。
庭审期间,可通过点击阅读原文,进入直播网址。我们将持续关注江歌案直播和最新报道内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