普宁市市、镇、村三级河长名单公告(第一批)
全面推行河长制,是落实绿色发展理念、推进生态文明建设的内在要求,是解决复杂水问题、维护河湖健康生命的有效举措,是完善水治理体系、保障水安全的制度创新。为进一步加强我市河湖管理工作,构建以党政领导负责制度为核心的责任体系,健全长效管理机制,根据《普宁市全面推行河长制工作方案》的要求,现将普宁市市、镇、村三级河长名单(第一批)予以公告。
普宁市全面推行河长制工作
领导小组办公室
2017年10月30日
附表1
普宁市市级河长名单
一、市级总河长
总河长:张时义(揭阳市委常委、普宁市委书记)
副总河长:林钢捷(普宁市委副书记、市长)
二、市级河长
榕江流域:肖辉生(普宁市委常委、市委办公室主任)
练江流域:陈卫华(普宁市副市长)
龙江流域:陈俊礼(普宁市副市长)
附表2
普宁市各镇(街道、乡、农场)村级河长名单
附表3
普宁市三大流域市、镇、村三级河长信息表
来源:普宁市全面推进河长制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普宁市水务局、揭阳广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