全省社会组织管理系统学习贯彻中央两办《意见》暨推介汕头经验培训班在汕举办

南方+ 记者

广东省社会组织管理系统学习贯彻中央两办《意见》暨推介汕头经验培训班在汕头举办。 姚军 摄

7月13日至14日,广东省社会组织管理系统学习贯彻中央两办《意见》暨推介汕头经验培训班在汕头举办。培训班深入学习贯彻中央和省关于改革社会组织管理制度促进社会组织健康有序发展的文件精神,总结推广汕头市基层社会组织建设的经验做法。

国家社会组织管理局副局长安宁现场讲话。姚军 摄

国家社会组织管理局副局长安宁、省民政厅厅长卓志强出席会议并讲话,省民政厅副厅长王长胜作开班动员,汕头市副市长林广华代表市政府致辞。省社会组织管理局局长刘平波、省有关单位负责同志、省民政厅相关处室局负责同志以及各地级以上市民政局局长、社管局(科)长、县(区)民政局局长等共200余人参加了培训班。

省民政厅厅长卓志强现场讲话。姚军 摄

培训班上,广东省社会组织管理局刘平波局长就中央两办《意见》进行了全面解读,省社管局副局长徐祖平、黎建波、王德彬、江海鹰分别对社会组织登记制度、监督执法政策、信息化建设政策、党建工作的政策规定进行了讲解。

培训期间,领导及学员们现场参观学习了汕头市金平区乌桥街道、潮南区成田镇、濠江区礐石街道基层社会组织联合会建设。姚军 摄

培训期间,汕头市民政局、汕头市潮南区政府、汕头市金平区乌桥街道介绍了经验,学员们现场参观学习了汕头市金平区乌桥街道、潮南区成田镇、濠江区礐石街道基层社会组织联合会建设。通过培训,使参训人员更加深刻理解了中央两办《意见》,进一步增强了学习宣传贯彻好中央两办《意见》的信心,为广东省贯彻落实好中央两办《意见》奠定了坚实基础。

【通讯员】粤民宣

编辑 谢嘉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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