不买房也能在广州落户!这些市民关心的集体户口问题都有答案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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从7月1日起

公共集体户相关管理条例

正式实施

↓↓↓

重磅!没房照样能落户广州,7类人可入公共集体户|点击查看

(点击文末阅读原文可查看完整通知)

通过人才入户

积分入户的“新广州人”

就算在广州没房

一样可以在广州的145个

公共集体户落户啦

这7类人可落户公共集体户

近些年,广州通过人才入户、积分入户等方式,吸纳许多优秀人才成为“新广州人”。除去有能力买房实现落户的人,大部分都在单位集体户、人力资源机构集体户挂靠。

从今年7月1日起,《关于完善公共集体户管理的通知》(以下简称《通知》)正式实施,城中145个受理点接受7类人员的落户申请,对符合广州市入户条件或有广州市户口,但无处落户的人实现落户“兜底”。

公共集体户的服务对象包括7种

1. 符合引进人才入户、积分制入户、政策性入户(包括政策性安置调配等)条件的人员;

2. 父母一方或双方是广州市公共集体户的子女出生登记户口,或家庭团聚类的被投靠对象是广州市公共集体户的;

3. 恢复户口时,原注销户口所在地没有被投靠人或其他原因无法落户的;

4.因离婚、房屋所有权发生转移、征地、拆迁等原因,失去现户口所在地房屋所有权或者使用权的;

5. 单位集体户人员因工作变动、单位转制、单位关闭或辞职、解聘等原因,现工作单位无法解决集体户口或不同意迁入的;

6.原在公共人力资源服务机构集体户口需迁出的;

7. 其他特殊原因在广州市无法落户的。

焦点1:子女户口怎办?

可随公共集体户一方入户

其实,在2014年以前,所有持有集体户口的人员,是无法在广州登记结婚的,户籍管理机构在孩子出生入户、上学等方面都无法提供服务。当时,想要获得这些服务,要么买房,要么只能将户口迁回老家。

此前,公共集体户政策公布之时,时任广州市发改委副主任陈浩钿就在发布会上表示,想要用公共集体户政策吸引人才入户,且为他们提供相应的公共配套服务,排除他们的后顾之忧。最新的《通知》显示,父母一方是本市公共集体户人员,另外一方非本市家庭户口(包含市内外学校学生、人力资源市场、工作单位集体户口等)的,其子女可以随公共集体户一方登记户口。

焦点2:

不买房也能上公办学校?

公共集体户子女义务教育

由所在地区政府统筹解决

事实上,在《通知》发布之前,广州已经开始试行公共集体户政策,其中最具吸引力的正是公共集体户女子义务教育问题。

此前,广州市政府常务会议审议通过的《关于推进设立公共集体户的工作方案》显示,“公共集体户子女的义务教育由所在地区政府统筹解决,或按市教育局有关政策解决。”

那么公共集体户子女义务教育具体如何安排?

近日,广州市教育相关负责人表示,目前没有专门针对公共集体户女子入学的细则,而是统一按照《广州市教育局关于印发广州市义务教育阶段学校招生工作指导意见的通知》安排,具体细则由各区教育行政部门制定。

各区相关规定

越秀区:

符合相关要求的

子女可在对口小学就读

越秀区教育局工作人表示,根据《2017年越秀区义务教育阶段学校招生工作意见》,已经落户在越秀区的公共集体户,其子女的义务教育按照“就近入学”原则统筹安排,学生居住地与学校距离原则上应在3公里以内。

根据公共集体户租住房子的属性在安排上有所不同,如果父母租住的是本单位房子或者房管局所提供的廉租房、公租房等,且该住房从没有小孩在对口小学就读,那么其子女可以在对口小学就读,否则由区教育局统筹安排。如果父母租住是私人房屋,能提供经街道出租屋管理中心登记备案的有效租赁合同,则由区教育局统筹安排学位。

天河区:

以实际居住地报名 教育局统筹安排

《2017年广州市天河区义务教育阶段学校招生工作细则》提到,天河区并未提及集体户的相应管理规定,但对于本市户籍非“人户一致”的情况有详细规定:

具有本市户籍非“人户一致”的适龄儿童,学校在保证“人户一致”学生学位的基础上,以实际居住地为主,接收其报名,并报去教育局为其统筹安排学位。

适龄儿童父母或其他法定监护人在广州拥有房产(含商品房、宅基地房、集资房的,以其拥有的房产地址认定为其实际居住地。)

海珠区:

唯一居住地在单位集体户口地址

子女可入读对口小学

《2017年海珠区义务教育阶段学校招生工作细则》的相关规定比较细致,按不同类别提出相应方案,可入读对口小学的相关要求跟越秀区的比较相似。

租住公租房

租住公租房的租住户子女,人户一致,且该住房为适龄儿童父母在广州市唯一居住地,在全市统一正式报名时,该住宅单元无适龄儿童在对口小学在读1~5年级的,原则上由对口小学接收;其他租住户情况由教育行政部门统筹安排学位。

集体户

单位集体户口:适龄儿童及父母实际居住在单位集体户口地址、且是广州市唯一居住地,适龄儿童父母在全市统一正式报名时仍在该单位工作的,原则上由对口小学接收。单位集体户口的其他情况由区教育行政部门统筹安排学位。

公共集体户口:适龄儿童的户口在公共集体户的,由区教育局统筹安排学位。

按不同类别选择公共集体户

《通知》还规定,落户人员应先按规定顺序提供有关证明以确定登记入户地址。

应由公共集体户“兜底”的,须按不同类别选择相应的公共集体户:属于引进人才入户的,在其工作单位注册地所属的公共集体户入户;积分制入户的,在其受理居住证所在地所属的公共集体户入户;其他类别(含有广州市户口的),均在其实际居住地所属的公共集体户入户。

需要落户集体户口的亲们

请根据自己的具体情况

确定落户集体户的类型及地址

到相应的承办单位办理手续

广州市各区公共集体户地址表

(可滑动查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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