7万入会得1040万?广东查处多个传销窝点,案值10亿元

洪奕宜工作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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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严打经济犯罪·护航经济发展系列报道②

北部湾开发带来商机无限、7万元入会就可拿到1040万的收益?这个名为“1040阳光工程”、听上去“高大上”的资本运作项目,套牢了超过8亿元的巨额资金,实际上,分分钟都面临着被“卷款跑路”的风险。

6月中旬,在公安部的协调下,省公安厅组织梅州、惠州、阳江、湛江、茂名、肇庆等16个地市警方,同步在广东、广西和福建等地开展“飓风23号”收网行动,成功捣毁犯罪窝点70余个,侦破“1040阳光工程”“黄金国际EGC”“赛比安”等系列网络传销案件50余宗,涉案金额10余亿元,280余名犯罪嫌疑人在行动中落网。

近几年来,一些传销组织“挂羊头卖狗肉”,打着高科技、“互联网+”新经济、甚至爱心公益的幌子,通过不固定回报率、高额提现返利等手法,蒙骗投资者。

广东公安机关持续开展“飓风”专项行动,强力打击非法集资和网络传销等涉众型经济犯罪。两年来,全省共立非法集资和传销案件1573起, 破案1340起,刑拘3580人,逮捕2439人,涉案金额约800余亿元。警方提醒,“天上不会掉馅饼”,不要相信“一夜暴富”的投资神话,呼吁群众拒绝高利诱惑,远离非法集资。

【要案揭秘】

北部湾开发商机无限,资本运作可获利千万元?

骗局:炒作“资本运作”概念,发展下线越多,提成越多,实质是在瓜分新人的申购款

打着国家“北部湾开发”旗号,只需69800元申购21份“份额”入会,发展29名下线,就可月月拿工资,直到拿满1040万元?这种“纯资本运作”传销犯罪活动致使不少群众上当受骗。今年3月以来,一个以“1040阳光工程”为名的团伙,在肇庆、湛江、茂名、梅州等地纷纷进行传销活动。

省公安厅立即组织肇庆、湛江、茂名、梅州等地经侦部门,对涉案人员的层级关系、真实身份、联系方式、资金账号坚持不间断分析、侦查。6月中旬,省公安厅组织集中收网行动,同步在广西及省内广州、深圳、佛山、梅州、河源、茂名、肇庆等地统一收网,一举抓获犯罪嫌疑人400余名,刑事拘留200余名,涉案资金8亿余元,彻底切断“1040阳光工程”传销犯罪自邻省循粤西交界城市蔓延进我省发展的路径。

该传销组织以“1040资本运作项目”为名,又称“1040阳光工程”,打的是“纯资本运作”的幌子,宣称“中央操盘、在北部湾布局,暗中实施‘国家秘密政策’,为北部湾吸聚资金,带动北部湾的经济发展,实现中国经济增长的第四极”。听上去,这个项目似乎很是“高大上”。

要加入该组织的,门槛还不低,必须交纳69800元的投资款,才能成为会员。一个月后,传销组织返还19800元,再按照上线、经理、老总的顺序层层瓜分利润,有余额的,再交给最上层作为管理费。

投资人获利的方式,主要还是通过发展下线进行返利:直接发展一个下线,返利6000元;该下线再发展一个下线,对于“投资人”来说属间接发展,只能获得返利1800余元;投资人只要下线有3人,其级别就能升到“经理”,不过无法再获得下线发展的返利。只有等到投资人的下线总人数达到28人后,其级别就达到“老总”,其下线中只要多发展一个人,就可以获得返利9800元。

也就是说,下线要想获得成本和利润,就只能通过发展下线获取提成,发展人数越多,拿的提成越多,层级达到最高的级别A4,最终折去各项所谓的费用后,会得到1040万,这就是所谓的‘1040阳光工程’。”办案民警告诉记者。

经规劝向梅州警方投案自首的嫌疑人郑某交代,其是在2010年底加入“1040阳光工程资本运作项目”传销组织,是梅州地区的主要代理人。“说是每月可以拿工资,拿满1040万元,实际就是在不断瓜分新人的申购款,牟取更多的非法利益。”对所谓“纯资本运作”的过程,她这样交代。

【特点分析】

省公安厅经侦局副局长吴武强介绍,当前新型网络传销犯罪新噱头多,打“感情牌”,诱惑性强,特别是利用爱心慈善、金融投资、游戏产品、高科技产品的名义实施组织、领导传销犯罪的情况突出。

例如, 今年3月底被端掉的“人人优益”公司,就位于广州市天河区CBD某高档写字楼,声称“注册于前海,总部位于广州CBD,拥有创新软件技术和应用解决方案,打造‘互联网+公益+奖励’平台,引导新型消费理念”;惠州警方打掉的“赛比安”网络传销团伙,声称注册于美国纽约,是“中国最大最强虚拟理财金币的平台”,通过“打造复利币”,帮助投资者省钱、赚钱;“黄金国际EGC”网络传销组织将公司包装成上市大企业,号称与国际金融市场挂钩;迈捷普瑞公司则声称总部设在新加坡、已取得国内直销牌照,以销售“苹果干细胞”“低聚肽”等所谓高科技生物科技产品为幌子,通过“拉人头”“收取入门费”等方式骗财。

新型网络传销犯罪的另一个突出特点,就是多以线上加线下的多样化模式,线上通过网络、微信,线下通过各地代理作宣传进行路演,层层发展会员,短期内得以快速扩张规模,会员动则几千上万人,甚至10余万人。例如“赛比安”传销组织遍布全国10多个省市、涉及近万人;“人人公益”平台仅上线一个月就吸收资金超过10亿元,涉及全国会员约20万人。传销组织者通常不公开露面,通过银行转账收钱,隐蔽性很强。

■阿sir教你识别防范非法集资

1、计算银行贷款利率和普通金融产品的回报率。多数情况下明显偏高的投资回报很可能就是投资陷阱。我国法律规定,借贷利率超过国家公布的金融机构同期、同档次贷款利率4倍以上的部分不受法律保护。另外,一个企业正常的年利润一般不会超过200%,超高投资回报不可能维持太久,其中必有嫌疑。

2、通过查询政府网站,看该企业是不是经过国家批准的合法上市公司,是不是可以发行公司股票、债券,是不是国家批准设立的交易场所等。如果不具备发行、销售股票、出售金融产品以及开展存贷款业务的主体资格,该公司就存在疑点。如不法分子以“证券投资咨询公司”、“股权投资基金公司”等为名,推销所谓即将在境内外证券市场上市的股票,可通过政府网站查阅是否已经批准发行等。

3、对于陌生人低风险、高回报的投资建议和反复劝说,要多与其他懂行的家人、朋友和专业人士仔细问询、商量,审慎决策,防止上当受骗,切不可抱有侥幸心理,盲目投资。

4、如实在无法判断是否属于非法集资,老百姓还可以向政府金融办、公安、工商、银监等部门咨询,把情况了解清楚后再作决定。发现有非法集资嫌疑的公司或人员,应及时向公安机关报案。

■法律警示

进行非法集资活动可能构成集资诈骗罪,情节特别严重的,可判处无期徒刑。根据我国刑法规定,集资诈骗罪是指以非法占有为目的,违反有关金融法律、法规的规定,使用诈骗方法进行非法集资,扰乱国家正常金融秩序,侵犯公私财产所有权,且数额较大的行为。一般情况下,这种目的具体表现为将非法募集资金的所有权转归自己所有、或任意挥霍,或占有资金后携款潜逃等。犯集资诈骗罪情节特别严重的,处10年以上有期徒刑或无期徒刑,并处5万元以上50万元以下罚金或者没收财产。参与传销活动群体涉嫌违法犯罪,达到刑事追诉标准的,依据《刑法》,最高刑罚可判处有期徒刑15年。

【记者】洪奕宜 吴珂 

【通讯员】曾祥龙 吴文俊 

【摄影】张梓望

【实习生】刘雅文

编辑 唐嘉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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