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佛山公立医院综合改革全面启动!根据方案要求,我市从7月1日起调整公立医院基本医疗服务价格。基本医疗保险、生育保险、工伤保险都有了新变化!
普通门诊诊查费
提 醒
1、参保人一天只享受1诊次(1次挂号)普通门诊医保待遇。1诊次是指1次诊疗完整的诊疗过程,包括本次就诊过程的挂号、检查、检验、治疗及用药等。
2、佛山市第一人民医院、佛山市中医院、市机关门诊部仅按上述规定报销普通门诊待遇享受地为禅城区的参保人门诊诊查费调整部分,其余普通门诊就医的医疗费用不予报销。
住院诊查费
床位费
(含住院和门急诊留观床位费)
其他事项
其他调整的项目以调整后的价格按照现行规定及比例纳入基本医疗保险、生育保险、工伤保险报销范围。
本通知从2017年7月1日起执行。参保人跨7月1日在市内公立医疗机构住院(或家庭病床)的,7月1日后(含)发生的医疗费用按新的服务价格标准及规定进行医保、生育、工伤待遇核定。
还有疑问?看这里
问:改革后,参保人员报销医疗费用程序是否发生变化?
答:没有变化。在市内定点医院发生的医疗费用可以在医院直接结算。
问:医保报销费用高了,社保费会提高吗?
答:社保费征收是根据上年度省平均工资和可支配收入变化进行调整的,与此次改革无关。
问:如果这次住院是跨7月1日的,医疗费用结算是按什么标准核报啊?
答:参保人跨7月1日在市内公立医疗机构住院(或家庭病床)的,7月1日前发生的医疗费用还是按原来服务价格标准核报,7月1日后(含)发生的医疗费用按新的服务价格标准及规定进行医保、生育、工伤待遇核定。
问:同一天能享受普通门诊待遇和门诊特定病种或门诊慢性病种待遇吗?医保有限制吗?
答:按本市医保政策规定,参保人1天只享受1诊次(1次挂号)普通门诊医保待遇。1诊次是指1次诊疗完整的诊疗过程,包括本次就诊过程的检查、检验、治疗及用药等。对门诊特定病种、门诊慢性病种每天的诊次则没有限制,发生的门诊诊查费统一按照三级医院9元/诊次、二级医院和未实行一般诊疗费的一级(含未定级医院)7元/诊次的标准,由基本医疗保险基金予以报销。同一天本市参保人是可以享受普通门诊待遇和门诊特定病种或门诊慢性病种待遇的,但同一笔门诊费用是不能同时享受普通门诊待遇、门诊特定病种待遇或门诊慢性病种待遇。
最后附上
佛山市公立医院
基本医疗服务价格调整表
说明:
一、普通门诊、主任医师、副主任医师、急诊诊查费调整后价格含1元挂号费。
二、床位价格中包含医疗垃圾处理费、空调降温费和取暖费。
三、特殊群体的各项医疗优惠仍按现行规定执行。
四、第四、五、六、七按大类调整,根据现行价格按比例调增或调减。
五、六岁以下儿童的临床诊断中有创活检和探查、临床手术治疗的医疗服务项目实行不超过30%的加收政策,具体项目、价格和执行时间由市发展改革局会同市卫生计生局、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另行印发。
来源:佛山社保