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山人!小区物业欠你一笔钱,这么多年还不知道?

中山日报

这几天,你一定被“小区广告收益该归谁”的微信刷屏!这件发生在长沙的事,引起全国人民的关注。

其实,早在2013年9月,中山朗晴轩一帮热心业主手持《物权法》,就此与物业管理处进行了多番争论。不少业主根本不清楚,这些广告收益自己也有权“享受”。

小区广告收益成糊涂账

房产、汽车、医疗、家政、搬家……近年来,五花八门的广告纷纷进入居民小区,出现在许多市民的视野中。然而其背后隐藏的庞大“隐形收入”,却甚少业主能得知。

朗晴轩的业主宋先生说,在整个朗晴轩,大概有59台电梯。这些电梯间的广告牌,一年可带来的收益有15万左右。

小区的户外广告,仅仅是物业管理公司“灰色收入”中的一角。

除了小区的户外广告外,路面停车费、摆摊费,乃至游泳池出租等占据公共资源所获取的收益,物业管理公司均应用在小区的日常维护上。

盼公共收益用于公共维护

占据了公共资源,收益却是一笔糊涂账,这样的冲突并非仅仅发生在朗晴轩。记者走访市内10余个新旧楼盘发现,基本没有一个物业公司会主动公开公共收益的账单。

另外,许多小区业主并不知道,原来占据公共资源所收取的费用自己也应当分享。

在中信凯旋蓝岸,每个小区的电梯墙壁上都常年贴着各种类型的广告。小区里也林立着各种户外广告牌。不过通过这些途径所收取的钱,小区物管基本从不公布。

小区广告收益应属全体业主

根据《物权法》的规定,在没有特别约定的情况下,物业公司只提供管理小区的服务,这些服务包括管理小区里的环境、安保、卫生等,其它相关权益应该属于全体业主共有。

比如,小区的公摊面积属于全体业主,任何未经业主大会同意的利用公摊区域做广告的行为均构成违法。

律师表示,小区业主的共有财产收益、公共场地的收益,都应该属于小区所有业主的公共收益,应该由业主共同享有、共同管理,这其中包括小区的外墙广告收益、电梯广告收入等。

除非业主和物业公司之间有明确的合同约定,将这部分权益划归物业公司。

业主应拿起法律武器维护权益

尽管如此,要维权并不容易。由于业主之间缺乏组织性,业主在和物业公司的博弈中往往处于弱势地位。

那是不是说业主对这部分权益就只能放弃了?

对此,律师称,一旦物业公司侵害到业主自身合法权益,业主们可以向相关主管部门进行投诉或者到法院起诉。

说白了,维权需要较真,走法律途径来维权不仅可以拿到本该属于自己的合法权益。


编辑 朱晓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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