说起来,买房时候要不要加女方名字,这个问题简直已经是各大论坛的“月经贴”了,但是《欢乐颂2》里的情况显然更极端一点:王柏川父母掏尽积蓄为儿子在上海买了一套房子,樊胜美没有出钱,却要求王柏川在房产证上加自己的名字。如果是小两口情投意合,两家人同意,那也倒还好,但是问题就是,王柏川母亲一直不满意樊胜美,而樊胜美家又是一个永远填不满的无底洞,连樊胜美自己掏首付还贷款给哥哥买的房子都在打官司,万一王柏川的房子上写了樊胜美的名字,那岂不是后患无穷?
樊胜美的例子固然极端,但是生活里确实有不少因为房子上加名字而产生的纠纷。房产证上加名字到底有没有用?到底应该怎样在婚姻中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懂小姐特地向律师求证了相关法律问题,有疑问的大家可以来看看啦!
问题一:樊胜美要求王柏川在房产证上加自己名字合理吗?一定要有结婚证才能办吗?具体应该怎么操作?
庞理鹏律师表示,在一方完全出资情况下,法律并不禁止在房产证上加上其他人的名字,因此加不加名字,主要考虑出资方的意愿。房产证上加名字,根据所加人员身份的不同,经办手续也不尽相同。其中,像《欢乐颂2》那样,如果所加之人属于未婚妻,除了要交印花税、交易费大量的费用外,还要去当地房地产交易中心经办复杂的变更手续。
问题二:如果房产证上有樊胜美的名字,那樊胜美是不是一定要跟王柏川一起还房贷? 房产证上的名字是否决定了房产的归属?
庞理鹏律师认为,首先,加上樊胜美名字,并不意味着樊胜美必须承担房贷义务。其次,房产证名字也并不能完全决定权属,还是要根据婚前出资、婚后还款以及双方协商等情况综合予以考量。如果樊胜美一起承担了房贷义务,一旦离婚,当然也应得到补偿。
问题三:微博上有人给出了离婚时切割房产的具体计算方式,这个是真的吗?
庞理鹏律师:微博上这位律师的说法有一定的法律依据,但是实际离婚诉讼审理中,不可能严格按照这样的数学公式一样的方式进行分割。在分割财产时,还要考虑到当事人意愿、是否抚养子女、是否尽了其他义务等多方面因素进行考量。综合来说,离婚财产分割是比较复杂的过程。
问题四:如果夫妻双方一方不满足购房条件,以另一方名义购买,在共同出资情况下,如果离婚,如何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
庞理鹏律师:此情况下,该方可根据购房出资、婚后还贷等情况向法院提起诉讼,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所以银行的相关记录一定要保存好,在必要时候可以作为证据。
问题五:除了房产证,哪些材料可以证明房产权属,房产证和不动产证有何区别?
庞理鹏律师:除了房产证,国有土地使用、房屋买卖合同等都可以证明房产权属。至于不动产证和房产证,二者区别很多。性质上,不动产证是房产证和土地使用权证书的合二为一;发证机关方面,不动产证由县级以上人民政府依法确定的、统一负责不动产登记工作的部门发放,房产证主要由市(县)房地产管理局或市(县)人民政府发放。这也就是说,单纯的房产证上有谁的名字并不能证明房子真正属于谁。
问题六:听说《婚姻法》里规定婚姻一方有义务负责承担另一方债务,那么如果樊胜美和王柏川结婚,王柏川破产之后樊胜美必须帮忙还钱吗?
庞理鹏律师:《婚姻法》的司法解释二是关于二十四条的,讲到了夫妻共同债务问题。如果说这个欠款确实是用于家庭,或者夫妻二人共同使用,那王柏川有欠款,樊胜美确实有义务负责还款。但是如果可以举证对方的欠款不是用于家庭或者夫妻二人共同使用,就是说樊胜美没有从中获利的话,那婚姻内的欠款并不构成夫妻共同债务,樊胜美也无需帮王柏川还钱。
看了律师的解答,大家心里的疑问有没有找到答案呢?其实最后《欢乐颂2》的结局就已经告诉我们,把握好对好的人、经营好感情才是最重要的,单纯在房产本上加名字并不能为婚姻多一份保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