答考生问!关于中山高考的各种问题,这里都有答案

南方+ 记者

2017年普通高考将于6月7日-9日举行。今年中山市高考报考总人数为20353人,其中18349人(普通类16791人,“3+证书”高职类1558人)。全市设11个考点623个考场,其中濠头中学为新增考点。在发布《致全市考生一封信》的同时,中山市教体局也发布了《中山市2017年普通高考考试问与答》,就考生关心的问题进行了回答。记者就考生关心的主要问题进行了摘录。

1.今年高考考点是怎么安排的?

普通高考安排在中山纪念中学、市一中高中部、市侨中高中部、市实验中学、桂山中学、第二中学、龙山中学、小榄中学、濠头中学和华师中山附中等10个考点571个考场参加考试。高职类考生安排在华侨中学初中部考点52个考场参加考试。

2.对于考生家长来说,有哪些方面需要注意的?

作为家长,一要多鼓励孩子以积极的心态迎接考试,多给一些鼓励和支持;二要积极为孩子减轻压力,进行必要的心理辅导,尽量排除影响孩子情绪的各种消极因素和干扰,使考生心境平和、情绪稳定、从容应考;三要合理安排孩子的饮食,根据天气状况和孩子的饮食习惯,合理安排,保证饮食卫生安全,确保考生以健康的身体、愉快的心情参加高考。

3.考生需准备哪些物品参加考试?

答:一是准备好自己的身份证和准考证,两证不齐不能进入考场;二是准备好考试用具,如黑色字迹的钢笔或签字笔、2B铅笔、三角板、铅笔刀、圆规、塑料胶擦等。特别提醒考生要注意购买正规的2B铅笔。

4.考生要带哪些证件参加考试?

考生凭《准考证》和第二代《居民身份证》进入考场,二者缺一不可。

若准考证遗失,考生可以通过班主任老师、家长前往市考试中心补办准考证。若考前不小心遗失身份证,考生可以携带户口本或者社保卡等有效证件参加考试。

5.考点防作弊有哪些措施?

我市所有考场都建立了考生身份设别系统和作弊防控系统,考生入场时均需进行指纹信息比对,严防考生替考作弊和利用无线电设备作弊行为。继续使用金属探测仪对考生、考试工作人员进行检查,禁止考生、考试工作人员携带通讯工具等违禁物品进入考场。同时,启动无线电监测车、监测站对考点周边无线电专项电磁环境进行严密监听,防范和打击非法利用无线电设备作弊等行为。

6.我市考场有时钟吗?

没有。我市所有考场均没有时钟,考点统一启用广播系统,重要时间节点均有语音提醒。考生可以携带没有声音的机械表或者没有拍照、存储记忆和通讯功能的电子表参加考试。

为处置突发情况,每个考点都有2名医院的医务人员,同时,考点也有校医随时待命。考生遇有身体不适,可在考点向医务人员寻求帮助。

7.手机关机后是否可以带在身上?

不可以。根据广东省教育考试院有关规定,考生携带任何书籍、资料及通讯工具(手机、传呼机)等违规物品进入考场,无论使用与否,都视作违纪处理,将被取消考试成绩。因此,特别提醒广大考生,赴考时千万不要带手机等违规物品,以免因一时疏忽带进考场而被取消考试成绩。

8.是否可以带饮料或水杯或面巾纸、巧克力等进入考场?

考生可携带透明水杯和透明包装的饮料进入考场。金属罐装等不透明饮料不允许带进考场。考生如因感冒需携带纸巾进入考场,入场前向监考员说明情况,并主动将相关物品交监考员检查无误后方可带进考场,但不可以携带巧克力入考场。考生也不可以自备草稿纸。考试过程中若草稿纸不够,考生可向监考员申请。

9.试卷分A、B卷类型吗?

是的。我省实行A、B卷分卷考试,考试必须看清自己试卷的类型,并将答题卡上试卷类型的A或B信息点涂黑,不然,将影响到选择题的成绩。凡是未填涂或填错A或B试卷类型的,考生答卷无效。若答题卡涂错,考生可向监考员申请更换答题卡,但不补足由此而耽误的考试时间。

10.题目答题位置不够,是否可以超出答题区域答题?

考生须将答案书写在各题目的指定区域内,不得超出答题区域范围,否则答案无效。此外,考生也不得在答题卡上任何区域作标记。考生也不可以自己更改题号作答。如果擅自更改答题卡上题号顺序作答,答案内容和题号无法对应,将作无效处理。

11.考试过程中能不能上厕所?

考生可向监考员提出申请,经同意后由考点工作人员陪同上厕所。但考生在此过程中一定要听从陪同人员安排,千万不要做出违规行为,否则依照有关规定处理。

12.考试结束后可以马上离开考场吗?

不可以。考生交卷时要耐心等待监考员清点试卷、答题卡无误,宣布考生可以离场后,方可离开考场。不准将答题卡、试卷、草稿纸带出考场,否则将被取消考试成绩。

13.已经通过参加今年1月份语文、数学、英语学业水平考试并被录取的考生(依据学考成绩录取),在参加高考时如果出现作弊行为,是否也会取消其依据学考成绩录取的资格?

我省首次在今年1月普通高中学业水平考试中增加语文、数学、英语三门学业水平考试,考生可以依据此三门考试成绩参加高职院校招生录取。根据《国家教育考试违规处理办法》(教育部令第33号)有关规定,如果考生在高考时违反《国家教育考试违规处理办法》(教育部令第33号)第六、第七条有关规定,即考生有第六条、第七条所列考试作弊行为之一的,其所报名参加考试的各阶段、各科成绩无效,省教育考试院将按规定取消此类考生依据学考成绩录取的资格。


编辑 朱晓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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