荔湾一屋主房子闲置15年,竟被陌生人“代收”3年租

广州参考

近日,广州市海珠区法院执结了一起八旬婆婆要求收回被亲戚抢占的宅基地房屋的搬迁案。无独有偶的是,荔湾区也发生了一起闲置侨房被强占的案件,只是占房的不是亲戚,竟然是一个陌生人。

何姨兄妹于2000年移民定居美国,原来居住的房子便空置下来。但2015年,何姨的亲戚意外发现房屋有他人入住,一问才得知,3年前该栋房子已被一“房东”装修拆分出租,何姨兄妹均不认识这名“房东”。对方一听说房屋主人来追责,便立刻付了补偿款并逃之夭夭。

闲置十余年的房竟住了陌生人

2000年,何伯(化名)两兄妹与家人移民定居美国,原来居住了近50年的房屋便闲置下来。这套老房子位于荔湾区龙津路,早在1953年,两兄妹就通过购买的方式共同取得这套房屋的所有权。

但在2015年6月,何伯的亲属发现房屋竟然住进了陌生人,经过报警和向居住人了解才得知,这套房屋早在2012年便被一个叫卢峰(化名)的人占有,并装修了房屋,分割成两半分别出租获取利益。何伯向亲属表示,自己从未委托他人出租房屋,也不认识卢峰。然而亲属多次报警,卢峰却始终在没有任何凭据的情况下,称他是受他人委托,对房屋进行出租管理,并拒绝归还房屋给屋主。无奈之下,年近七旬的何伯和同在美国的妹妹只能委托亲属向荔湾区人民法院提出归还房屋的诉讼。

假房东称从一香港人手上承租

爽快交补偿款后便人间蒸发

何伯认为,卢峰占有的房屋没有得到所有权人的授权,依法当属于非法侵占,因此,卢峰应当即返还涉诉房屋;其次,由于何伯祖辈世代经商,家境殷实,故房屋中家具均为上好的红木家具,这些家具直到他们出国后始终摆放在涉诉房屋里,然而,卢峰在非法侵入涉诉房屋的同时也把家具据为己有,因此造成的经济损失也应该由他承担。此外,据卢峰自述,他自2012年起便占有房屋并对外出租,获取的租金收益为不当得利,应当返还所有权人。

卢峰在庭上自称,房屋是香港人朱某(化名)租给他的,他说他是何伯的朋友,给他看过房产证的复印件,并声称他有何伯出租房屋的授权。于是卢峰和朱某签订了房屋租赁合同,并交了5年的租金,约8万多元,租赁期从2013年开始。

何伯委托的亲属回应,她不清楚是否有朱某这个人,她和家人不认识朱某,更从没委托过朱某出租过房屋。她的家人出国后该房屋便一直空置,直到发现被卢峰出租。她向卢峰主张权利,他一直持这个说法,却没有出示任何证据。

见状,法官请卢峰出示房屋租赁合同和支付凭证,卢峰表示没有这些材料,并爽快地同意调解。“同意将房子归还原告。我们租房子的时候,家里没有红木家具,只有一张大床。”只同意支付2万元的补偿款。记者事后了解到,卢峰在调解当天支付补偿款后便“人间蒸发”了。据房产中介业内人士表示,确实有不法分子瞄准了这些空置侨房,移居国外的屋主最好请信得过的亲属或专业机构代为管理,以保障个人权利。

【记者】方晴

编辑 邓红英
加载全文
热门评论
快来抢沙发

    继续阅读
    还没看够?打开南方+看看吧
    立即打开

    创造更多价值

    立即打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