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兰台悦读】民间不良习俗——妇女缠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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编者按:

从4月1日起,顺德百事通将为大家推送档案局重磅栏目【兰台悦读】的内容。【兰台悦读】是以顺德历史文化资料作为阅读篇章提供给读者,带领读者了解顺德历史、顺德文化的古往今来。文章提及的内容很多都是档案局的馆藏,尤为珍贵。

跟着小编的步伐,去了解你们所不知道的顺德历史。

缠足是中国古代一种陋习,是指女性用布将双脚紧紧缠裹,使其脚畸形变小,以为美观。一般女性从四、五岁起便开始缠足,直到成年骨骼定型后方将布带解开,也有终身缠裹者。缠足风俗在中国流行了差不多一千年,确实可以称得上是中国的“国粹”。中国在清代时有几个以小脚闻名的地区,其中广东顺德就占一席之位,“顺德脚”以短小尖生著称。

左边为缠足后变形的畸形小脚与右边为正常脚掌对比,上图来源于网络

什么叫天足?天足运动始于清末,天足即放足,是针对妇女的缠足而言的。

晚清时期,西方思潮涌入中国,缠足开始受到抨击。清末,天足运动声势浩大,得到全国各地的热烈响应。根据馆藏资料《皇朝经世文新编》记载,光绪二十三年(1897年)顺德就有陈默庵和赖弼彤设立戒缠足会于龙山,当时会员达数百人。

上图为《皇朝经世文新编》中记载的顺德戒缠足会叙,

上图为《皇朝经世文新编》中广东不缠足会章程,

到戊戌变法时(1898年6月11日至9月21日),康有为奏上《请禁妇女裹足折》,历数缠足恶习于国于民的危害,认为“最骇笑取辱者,莫如妇女裹足一事”,明确主张“严禁妇女裹足”,实际上是推行自上而下的天足运动。

上图为馆藏资料《龙江千年回眸》中对缠足的描述,

民国成立以后,临时大总统孙中山通令各省鼓励禁止缠足,天足才真正成为一时时尚。据馆藏档案显示,顺德县国民政府在民国三十七年十一月九日再次抄发训令,贯彻执行国民政府于民国三十三年六月九日公布的《查禁民间不良习俗办法》,《办法》中第二条第二款就列明“妇女缠足”属于第二大须查禁的民间不良习俗,第四条更注明对未成年幼女缠足者的处罚办法。

上图为民国时期颁布的《查禁民间不良习俗办法》,档案来源:1-4-0341-027

上图为民国时期颁布的《查禁民间不良习俗办法》,档案来源:1-4-0341-027

到了“五四”时期,缠足更成为各派革命运动和激进分子讨伐的对象,陈独秀、李大钊等人都曾撰文痛斥缠足对妇女的摧残和压迫。自从中国共产党登上政治舞台后,毛主席真正消灭了小脚,中国的妇女才得到了彻底的解放。今天,缠足只能在电视里看到,研究它也已经是学问家的工作,跟普通百姓没有什么关系了,“三寸金莲”已经成为一个历史名词。

参考资料

1. 缠足 .百度百科

2. 高洪兴 :《缠足史》

3. 高彦颐 :《缠足》

4. 何 靖 : 《戊戌维新前后广东不缠足运动述略》 . 《广东史志(198801总第15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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