笔者从南朗镇获悉,连日来,该镇消防大队开展夏季消防火灾隐患排查,依法责令1家存在“三合一”火灾隐患的玻璃厂停产停业,并处罚2万元。
据南朗镇消防大队介绍,在开展监督检查时,发现位于关塘村的一家玻璃厂存在消防安全隐患,该玻璃厂建筑总面积约3000平方米,设置了生产车间、办公室和仓库。在仓库内,消防队员发现存放了一批油漆、胶水等易燃化学品,但经营者不顾员工安全,在那里还摆放了2张双人床,属于典型的“三合一”场所。
经调查取证,该玻璃厂存在其他场所与居住场所设置在同意建筑屋内不符合消防技术标准的违法行为,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消防法》第六十一条规定,依法责令该玻璃厂单位停产整改并处罚款2万元。
名词解释:“三合一”场所,是指住宿与生产、仓储、经营一种或一种已上使用功能违章混合设置在一空间内的建筑。
【通讯员】林志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