深圳独生子女:父母的遗产,你可能要和七大姑八大姨分了

深圳晚报

很多独生子女们都认为,如果有一天父母不在了,作为唯一的孩子,所有财产当然由自己来继承,包括名下的房产,先来看看这个刷爆朋友圈的“栗子”▼

小丽是家里的独生女,父母在杭州有一处价值约300万元的房产,登记在小丽的爸爸名下。小丽的爸爸在早年去世,随后 奶奶去世,那时都没有进行过财产分割,而且当时小丽没有成家,也没法办理手续。

今年小丽的妈妈也去世了,因为父母房子的学区较好,为了让女儿能上好学校,小丽打算把户口迁到该房子下,谁知却被房管局告知要出示继承公证书。

小丽到达公证处后得知,自己并不能完全继承父母的房子!要把自己父母所有的亲戚全部找到 ,并且要他们做放弃继承权的公证后才可以。“父母的亲戚全国各地都有,有的还出国了,让我去哪里找他们?”小丽快哭了……

没有狗血剧情,没有复杂纠纷,但作为独生女的小丽,却无法顺利获取父母去世后留下的房产。这是为什么呢?

律师:

这套房子是小丽父母的婚内共同财产,父亲去世,这套房产的1/2属于母亲,1/2属于父亲的遗产。

父亲死亡时,有三个继承人,那就是母亲、小丽、还有奶奶。如果没有特殊情况,那么三人平分1/2。因此母亲在原有1/2的基础上再获得1/6,合计2/3,小丽分得1/6,奶奶分得1/6。

奶奶过世后,属于奶奶的1/6本该由小丽父亲的四兄弟姐妹转继承,一人1/24,但这时小丽的大伯和父亲先于奶奶过世了。根据法律规定,由大伯和父亲的晚辈直系血亲代位继承,也就是大伯的1/24由大伯的三个孩子继承各1/72,父亲的1/24由小丽继承。加上前面的1/6,小丽现在有5/24。

小丽二伯的1/24,根据法律的规定,婚内继承的遗产除非遗嘱指定归个人,否则就是夫妻共同财产。从理论上讲,二伯离婚后,这1/24应该分成两半,二伯1/48,二娘1/48。

小姑姑和小姑父没离婚,因此共同拥有1/24。

现在母亲过世,母亲只有小丽一个继承人,因此小丽母亲的财产全部由小丽继承。

所以小丽最终的财产继承份额是这样的

仔细看看,房子已被分得支离破碎,其实核心的原因是,在她父亲过世后没有及时处理遗产继承手续,导致奶奶法定继承应得子女房产份额,如果不放弃又不办遗嘱,会在老人去世后又发生法定继承,原分享的房产重新分配,不可能再全部还给已故子女的子女。

律师认为,假如小丽的父母在生前立下遗嘱的话,就不会那么麻烦了。

其实,年迈父母在身体尚健康时,如能立个遗嘱,也是给子女省事。现在开放二胎了,有遗嘱在,能更好的进行财产分割避免较大的分割麻烦。

去年,广东省司法厅统一部署,今年11月、12月,广东全省44家公证处,为70岁以上老人提供免费办理遗嘱公证服务。这项措施实施半个月多来,老人申请报名的情况十分踊跃。

为什么越来越多的人进行遗嘱公证?

老年人为避免遗产纠纷

随着中国人口老龄化程度的加速以及财富的不断积累,财产继承的问题越来越多,法院受理的继承纠纷案件逐年递增。据深圳宝安法院统计,2012年至2014年,宝安法院受理的 继承纠纷案件分别为:39件、47件、61件,2015年(截至2015年12月9日)受理85件 ,比2014年增长39.3%。

另据北京市高级人民法院统计,财产继承纠纷是法院民事案件中持续走高且最常见的类型,比例高达 39%;因没有遗嘱而引发的继承纠纷 高达73%。

在《继承法》中有法定继承和遗嘱继承两种形式,而法定继承是在被继承人无遗嘱时,按继承顺序,由继承人继承遗产。法定继承关系中排在第一顺序继承的人包括:配偶、子女、父母。

立遗嘱便于按自己的意愿分配财产,即可以选择将自己的财产给法定继承人中的任何一个人,也可以选择多给或少给某个继承人,甚至可以选择将自己的财产赠给法定继承人以外的个人或组织。从这个角度看, 遗嘱公证能够避免继承人之间的相互猜忌,维护家庭和谐。

减少独生子女的继承麻烦

随着第一代独生子女的父母逐渐步入老年,作为唯一继承人的独生子女,在父母没有立遗嘱的情况下,会在继承的过程中遇到一些麻烦。

年轻人立遗嘱防止意外

现代社会中,充满了各种各样的意外,交通事故、自然灾难……每天都会夺去很多人的生命。例如,全世界每年死于交通事故的人数就超过了50万。

立遗嘱并非是老年人的专利。年轻人群办理遗嘱公证的比例虽然很小,但已经逐渐多了起来。这些人群以高风险职业者、疾病患者、再婚者居多,这其中又以事业有成、财产较多的人士居多。

有记者在广州南方公证处看到一名20多岁的未婚女子前来办理了遗嘱公证,申请理由是,经常坐飞机出差,基于交通安全考虑,尽早通过遗嘱公证,把自己的房产留给了父母。

分析认为,之所以越来越多的年轻人提前安排好自己的 “身后事”,一方面是因为社会走向富裕,有产者增加,有遗产可供分配;另一方面是法律意识逐渐加强,社会观念发生了转变,不再视立遗嘱为“禁忌”,而是看作一份保障。

事实上,办理遗嘱公证并非不可更改,如果想要更改遗嘱内容,同样可以通过遗嘱公证的形式重新立一份。

遗嘱公证效力最优先

江苏海安的章老汉虽然立下了遗嘱,留88万给孙子,但仍然未能避免子孙之间的遗产纠纷。

章老汉在遗嘱中,处置了属于妻子的那部分遗产,被法院判定遗嘱部分无效。与章老汉类似的老人并不少,他们虽有遗嘱意识,但缺乏专业知识,对相关法律规定不熟悉,难以确保遗嘱的内容、形式的合法性,导致遗嘱全部无效或部分无效。

据悉,《继承法》规定的遗嘱形式有五种:公证遗嘱、自书遗嘱、代书遗嘱、录音遗嘱、口头遗嘱。其中,遗嘱公证效力最优先,高于其他任何形式的遗嘱。最高人民法院规定:“遗嘱人以不同形式立有数份内容相抵触的遗嘱,其中有公证遗嘱的,以最后所立公证遗嘱为准;没有公证遗嘱的,以最后所立的遗嘱为准。”

编辑 文海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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