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7年4月13日14时55分许,杏坛高富路辅道某农庄对开路段时,与一辆粤J号轻型厢式货车发生碰撞,事故造成摩托车驾驶员欧阳某当场死亡,而货车司机却肇事逃逸,顺德交警经过十天昼夜排查,在江门把交通肇事逃逸者小雍抓获,还把小雍的爸爸也给抓了!为什么呢?请看耐心往下看......
男子被撞不治身亡 肇事车逃逸
2017年4月13日14时55分许,交警大队事故中大队民警接报,杏坛高富路辅道某农庄对开路段发生了一起死亡交通事故,摩托车驾驶员当场死亡。
接报后,顺德交警事故中队民警迅速赶赴现场展开调查,但现场除死者欧阳某及一辆损坏的摩托车外,什么东西也没有留下,而由于发生事故的地点刚好位于两个道路监控设备的交界处,没有视频监控,这就意味着,没有人知道欧阳某经历了什么?他是因什么而死亡?是被其他车辆撞的,还是自己造成的单方事故呢?办案民警带着这些问题迅速展开侦查工作。
这时,细心的民警发现摩托车上有一些异常的细微痕迹,符合其它车辆刮擦的痕迹特征,推断欧阳某应该是被其他车辆碰刮倒地身亡的。
侦破过程 一波三折
这是一起典型的交通肇事逃逸案,没有重要的线索,意味着侦破将要经历一个艰难的过程。排查,是极为有效的侦破方式,也是案件侦破过程中最为繁琐的一环。
为了尽快给死者一个公道,事故中队立即成立专案组,一方面走访附近的群众,寻找目击证人,另一方面翻查路口的监控录像等寻找线索。在现场走访时,有群众称“似乎看到一辆货车可能刮到摩托车”。
这个线索让办案民警精神大振,他们根据群众提供的线索,翻查路口的监控录像,找到了这辆蓝色货车,民警以为终于可以松一口气了, 但经过在对车辆进行仔细检验后发现,该车并非肇事车辆,车上并没有任何碰撞的痕迹,货车司机也向民警反映,肇事车辆是也是一辆轻型厢式,但不同的是,肇事车辆是装满了货物,当时他目睹了事故的发生,想追上肇事车辆,但是由于该路段的非常多大货车,所以没追上。
案情峰回路转 最终水落石出
这真是一波三折,办案民警再次调整侦查方向,重新翻查路口的监控录像,并对案发时段过往车辆逐一排查,民警发现一辆悬挂粤J号牌的轻型厢式货车车头外观损坏,而且从事故位置方向转出时逆线行驶、车速较快,行迹较为可疑。但民警在核查了该车的资料时发现该车车头外观在事故发生之前就已经损坏,所以这并不能证明该车就是肇事车辆。
民警灵机一动,他尝试拨通了该车车主雍某的联系电话,询问事故发生当天,该车的行驶轨迹。雍某一开始装得很淡定,拒不承认,坚称自己的货车一直在东莞, 当民警再次深入询问时,雍某变得暴躁起来,后来甚至蛮横挂断电话,此后, 雍某电话一直处于关机状态。雍某的行为引起了民警的高度注意!民警立刻调查了车主雍某的相关情况,了解到雍某有两个儿子,在江门荷塘有一家工厂,家中生活条件不错等等,在了解情况后,民警立即赶到雍某位于江门荷塘的住址进行预伏。
4月22日,办案民警在开展了充分的前期摸排工作基础上,组织警力来到雍某位于江门荷塘的某工厂,经过逐户调查走访,在另一条巷子内发现了有肇事嫌疑的粤J号牌轻型厢式货车。民警在雍某家中,向雍某说明来意,要求其协助调查,当民警向他问到手机为什么打不通时,雍某一口咬定自己手机丢了。。。随着民警的深入调查,雍某开始坐立难安,愈发暴躁,最后承认是自己是肇事司机,但经过图片比对,民警最终确定涉嫌肇事司机是车主的儿子小雍, 这么一来,雍某就是企图顶包了,在证据面前,雍某的儿子小雍(男,24岁)承认了自己交通肇事后逃逸的事实,这宗死亡交通事故的真相终于水落石出。
奋战十昼夜 维护法律尊严
根据小雍的交代,他在事故发生后是清楚知道自己撞到了人的,但是一想到自己的车辆没有按期年审、没有购买保险,心里很怕,于是便抱着侥幸心理一走了之,却没想到法网恢恢疏而不漏,最终要为自己的行为承担责任。目前,小雍已被关押在顺德区看守所,案件正在调查处理中,而雍某也因涉嫌包庇罪,正在接受公安机关调查。
在此,交警蜀黍提醒广大驾驶人:机动车上路行驶,必须保证手续齐全、车况良好,守法驾驶。并且最好在交强险之外购买商业第三者责任险,在车上安装行车记录仪,在发生交通事故后也要及时停车报警、帮助救治伤员、协助警方处理交通事故,这样才能最大限度保护自己的合法权益。
以下知识,温故而知新
肇事逃逸后果有多严重?
交通肇事逃逸的后果
第一,交通肇事逃逸后将承担责任认定上的不利后果。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实施条例》第92条之规定:发生交通事故后当事人逃逸的,逃逸的当事人承担全部责任。但是,有证据证明对方当事人也有过错的,可以减轻责任。在一些肇事逃逸交通事故中,肇事司机可能只承担次要责任甚至是无责任,但如果因为逃逸导致交通事故责任无法认定的,肇事司机就要承担交通事故的全部责任。
第二,自己承担赔偿费用。根据《中华人名共和国民法通则》和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人身损害赔偿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如肇事车辆投保了车辆保险,发生交通事故后,赔偿时保险公司有先予支付的义务。但如果肇事车辆逃逸,按《保险合同》约定,保险公司就不再承担保险责任,只在交强险的承保范围内对被害人进行赔偿,不足部分只能是车主自行掏腰包。
第三,行政及刑事处罚严厉。根据《机动车驾驶证申领和使用规定》和《道路交通安全法》规定,机动车驾驶人造成交通事故后逃逸,尚不构成犯罪的,由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处200元以上2000元以下罚款,记12分,可以并处15日以下拘留。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第101条之规定:违反道路交通安全法律、法规的规定,发生重大交通事故,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并由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吊销机动车驾驶证。造成交通事故后逃逸的,由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吊销机动车驾驶证,且终生不得重新取得机动车驾驶证。
第四,交通肇事构成犯罪的,逃逸后罪责加重。根据《刑法》第133条及有关司法解释的规定,肇事后逃逸的,属法定的加重情节,因逃逸而致伤者因抢救不及时而死亡的可判7年以上有期徒刑。如果伤者没有死亡,机动车驾驶员为了逃避法律追究,将撞伤者带离事故现场后隐藏或者遗弃,致使伤者无法得到救助而死亡或严重残废的,则构成了故意杀人罪或故意伤害罪,按《刑法》规定,将会受到更加严厉的处罚。此外,法律还规定,交通肇事后,单位主管人员、机动车辆所有人、承包人或乘车人指使肇事司机逃逸,致使伤者因得不到救助而死亡的,上述人员以交通肇事罪的共犯论处。
温馨提示
《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第七十条 在道路上发生交通事故,车辆驾驶人应当立即停车,保护现场;造成人身伤亡的,车辆驾驶人应当立即抢救受伤人员,并迅速报告执勤的交通警察或者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因抢救受伤人员变动现场的,应当标明位置。乘车人、过往车辆驾驶人、过往行人应当予以协助。
在道路上发生交通事故,未造成人身伤亡,当事人对事实及成因无争议的,可以即行撤离现场,恢复交通,自行协商处理损害赔偿事宜;不即行撤离现场的,应当迅速报告执勤的交通警察或者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
在道路上发生交通事故,仅造成轻微财产损失,并且基本事实清楚的,当事人应当先撤离现场再进行协商处理。
法律不会放过任何一个违法者。交警蜀黍提醒大家,发生事故之后一定不要逃跑,不要害怕和逃避惩罚,要做一个对社会有担当的文明驾驶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