户口不在中山该如何办出入境证件?从前,只能回户籍所在地办理。5月1日后,在中山就可以办理了。
记者从中山市公安局获悉,从5月1日起,只要在中山办了《广东省居住证》,就可以在中山办理普通护照、往来港澳通行证及签注等出入境业务。
为贯彻落实国务院《居住证暂行条例》,保障居住证持有人享有与当地户籍居民同等的出入境权益,广东省公安厅决定自2017年5月1日起,在全省施行居住证持有人在居住地公安出入境管理部门申办因私出入境证件的便民利民措施。
居住证持有人可凭本人居民身份证、有效《广东省居住证》或《深圳经济特区居住证》向居住地的县级以上公安机关出入境管理部门申请办理普通护照、往来港澳通行证及签注(深圳一年多次“个人旅游”和“其他”签注除外)以及往来台湾通行证及签注(赴台定居除外),其他申请材料与当地户籍居民一致。
申请人居住地公安机关出入境管理部门,代申请人户籍地公安机关出入境管理部门接收申请材料,并将在受理申请后的30日内签发出入境证件。被告知不予签发出入境证件的申请人,依法享有在户籍地申请行政复议或者提起行政诉讼的权利。
只要在中山办了《广东省居住证》就可以在中山办理这些出入境业务:
• 普通护照
• 往来港澳通行证及签注
• 往来台湾通行证及签注
(赴台定居签注除外)
办理时需准备的材料:
• 本人居民身份证
• 在中山办理的《广东省居住证》
• 办理对应业务所需材料
(与当地户籍居民一致)
办理流程:
申请人准备好材料
︾
提交给出入境管理部门
警察蜀黍将代户籍地公安机关
出入境管理部门接收
︾
由居住证持有人户籍地公安机关
出入境管理部门审批
︾
出入境管理部门将在受理申请后的
30日内签发出入境证件
其他情况:
被告知不予签发出入境证件的申请人,依法享有在户籍地申请行政复议或者提起行政诉讼的权利。对于弄虚作假骗领出入境证件的申请人,公安机关将依法处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