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注|5月1日起凭居住证回执不能上车牌?真相远不止如此...

佛山石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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这两天朋友圈里刷屏:

广东省从5月1日开始,

凭居住证回执不能再办机动车登记业务了!

这条消息是否属实?

交警蜀黍回应:真相远不止如此。

石湾君现在就给大家划重点!

重点

01

5月1日起停止凭居住证回执办理机动车登记业务

公安主持人微信发布的通知:自2017年5月1日起,广东各地停止凭流动人口居住证登记回执办理机动车登记业务。

具体调整包括:

1、自2017年5月1日起,停止凭流动人口居住证登记回执办理机动车登记业务;在暂住地居住的内地居民,其申办机动车登记业务的身份证明是《居民身份证》或者《临时居民身份证》,以及公安机关核发的居住、暂住证明。

2、2017年5月1日前已受理凭《回执》申办的机动车登记业务,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应当按《通知》要求继续办理。

重点

02

5月1日前已受理的业务可继续办理

对于2017年5月1日前凭《回执》已受理但未办结的机动车登记业务,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将通过当地治安、户政部门或流动人口管理部门的流动人口登记系统进行信息核查,查实后继续办理。

重点

03

提供虚假、伪造的回执将受法律严惩

广东省公安厅交通管理局表示,调整原《通知》规定的政策,停止凭《回执》申办机动车登记业务,不影响群众正常业务办理,也更符合公安部《机动车登记规定》的要求。

对申请人提供虚假、伪造的《流动人口办理居住登记回执》办理机动车登记业务的,按照《机动车登记规定》(公安部令第124号)第五十八条规定处理。

法律规定

《机动车登记规定》(公安部令第124号)第五十八条规定:

(1)以欺骗、贿赂等不正当手段取得机动车登记的,由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收缴机动车登记证书、号牌、行驶证,撤销机动车登记;申请人在三年内不得申请机动车登记。对涉嫌走私、盗抢的机动车,移交有关部门处理。

(2)以欺骗、贿赂等不正当手段办理补、换领机动车登记证书、号牌、行驶证和检验合格标志等业务的,由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处警告或者二百元以下罚款。

有了佛山居住证,

除了可以办理机动车登记外,

还可以享受入户、子女上学等16项服务。

办理居住证指南拿好不谢哦!

❀ 居住证办理指南

√ 办居住证所需条件:

√ 办居住证要出具的材料:

√ 办理局注册流程:

(注:以上居住证办理流程供参考,如政策有调整,以最新公告为准。)

来源|广州日报、公安主持人

编辑|佛山石湾微信编辑小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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