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门市人大常委会审议通过一批“两院”人事任免

南方+ 记者

26日下午,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地方各级人民代表大会和地方各级人民政府组织法》规定,江门市第十五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二次会议通过一批“两院”人事任免。

会议任命:

张海疆为江门市中级人民法院民事审判第三庭庭长;

梁平惠为江门市中级人民法院刑事审判第一庭庭长;

刘振宇为江门市中级人民法院民事审判第一庭庭长、审判委员会委员;

柯小梅为江门市中级人民法院立案庭庭长;

马健文为江门市中级人民法院立案庭副庭长;

张锋为江门市中级人民法院刑事审判第一庭副庭长;

梁智坚为江门市中级人民法院审判员;

周灼华为江门市人民检察院检察员;

陈永佳为江门市人民检察院检察员;

黄晓芳为江门市人民检察院检察员;

杨忠良为江门市人民检察院检察员。

免去:

谢建华的江门市中级人民法院刑事审判第一庭庭长、审判委员会委员、审判员职务;

黄锡芳的江门市中级人民法院刑事审判第二庭庭长、审判委员会委员、审判员职务;

曹富荣的江门市中级人民法院民事审判第一庭庭长、审判委员会委员、审判员职务;

黄少芳的江门市中级人民法院民事审判第三庭庭长、审判委员会委员、审判员职务;

梁平惠的江门市中级人民法院立案庭庭长职务;

马健文的江门市中级人民法院民事审判第四庭副庭长职务;

张锋的江门市中级人民法院立案庭副庭长职务;

张海疆的江门市中级人民法院行政审判庭副庭长职务;

李秀德的江门市中级人民法院民事审判第二庭副庭长、审判员职务;

谭力强的江门市中级人民法院审判员职务;

吴健英的江门市中级人民法院审判员职务。

【记者】陶然

【通讯员】杨小燕

【来源】南方+原创

编辑 黄绍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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