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注|广东地税在珠海首推二手房交易 “智能办税”凭身份证即可办理二手房过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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从3月28日起,珠海市民办理个人存量房交易涉税事项时,不用提交不动产权证(房地产权证)、房地产买卖合同、购房发票、契税税票、按揭合同等五项资料,便可办理房地产交易过户业务。如果不涉及减免税,买卖双方只需提供身份证便可办理过户所有涉税业务。

据介绍

珠海市地税局推出的该举措,标志着珠海个人存量房交易办税在资料“零提交”、排队“零等候”、过程“无纸化”的道路上又更进了一步,在全省全国均属首创。

珠海市地税局相关负责人表示

通过与不动产登记中心等部门的信息共享互认,珠海地税部门对个人存量房交易中的不动产权证(房地产权证)、房地产买卖合同、购房发票、契税税票、按揭合同等五项资料的提交予以免除。珠海纳税人今后将无需上传和提交上述资料的原件、复印件以及电子文件,但未能查询获取的仍需提供纸质资料。今后,二手房交易办税将更便利。

升级为智能办税系统后,购房合同信息通过珠海市不动产登记中心“存量房买卖合同网上自助签约系统”获取,还将在一定程度上防范“阴阳合同”问题。

据悉

珠海地税办税厅前台纳税辅导岗配备有身份证读卡器,交易双方只要提交身份证,通过读卡器联系自动识别读取相关信息,通过信息共享平台即可自动采集和自动校验纳税人身份证件信息。

同时,原有的《珠海地税房地产权交易审批(审核)表》、《纳税人减免税备案登记表》、《珠海市存量房交易核价通知书》、《购房人家庭住房情况诚信保证书》、《个人住房情况声明书》等五张涉税表格文书将合并为一张《存量房业务综合申报表》。“五表合一”一方面将大大减少纳税填报资料,节省珠海纳税人办税时间;另一方面,涉税业务办结建档时,前台税务人员通过系统获取的电子资料自动写入广东省地税局电子文档系统,不需要打印扫描归档,也减轻了基层税务人员的工作量

来源:广东省地税局  央广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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