惠州不少在售楼盘未公示垃圾站,回应:近期将组织专项检查

南方都市报

辛辛苦苦买套房,突然发现房子不远处多出一个垃圾站,无奈之下业主往往会选择维权抗议。为满足购房者知情权,惠州市房管局此前曾两次发文,要求房产项目预售时须公示小区总规划平面图,并在沙盘模型中对垃圾处理场所、公用厕所等对业主生活影响较大的设施予以标示。南都记者近期走访市区的德威浪琴湾、山水龙城等10余家在售楼盘时发现,多数房企没按规定标出垃圾处理场所。市房管局局长袁贵平昨日表示,近期将组织专项检查,责令相关房企整改。

追踪:中信水岸城原垃圾收集点已清理

惠州中信水岸城2期及3期的生活垃圾都拖到地下车库处理,引发业主投诉,中信水岸城物管就垃圾清运不及时问题公开致歉(3月30日、31日南都惠州读本曾连续报道)。

前日下午,南都记者回访该小区发现,位于中信水岸城二、三期地库14栋B单元旁的原垃圾收集点已清理完毕,异味也基本消除。中信水岸城物管负责人张帆称,后续还将对周边柱体及墙体进行粉刷复原,此外还推行“生活垃圾不落地”清运措施,专门添置4辆封闭式垃圾收集车和增加部分清洁工人,已在4月5日正式投入使用。

“管理处也将持续关注垃圾清运的过程,根据业主意见和建议,结合实际运作情况及时调整。”张帆称,目前该小区生活垃圾已不再进行临时收集放置,而是直接装袋后上车,立即外运。

此外,中信水岸城物管处品质管理部副经理颜万城等人表示,经进一步查证,该小区总规划平面图上七期项目中标注有“再生资源回收站”字样,“这个可能就是小区的垃圾收集点,但因7期目前还没有开发,所以也没有在售楼模型上标注。”据了解,随着小区七期开发进度,该资源回收站将进行公示。

规定:楼盘预售时须标出垃圾处理场所

根据《惠州市惠城区垃圾转运站布点规划》,垃圾转运设施主要是以收集、转运生活垃圾为主,包括小区垃圾收集点、垃圾转运站和区域级垃圾转运站三类。其中小区的垃圾收集点,要求每个小区均应配建,主要为小区内部生活垃圾收集转运服务,是集中收集小区住户生活垃圾的设施,可因地制宜采用环保型密闭式垃圾桶、垃圾屋等多种形式建设。

南都记者获悉,早在2012年8月,惠州市房产管理局就曾出台《关于进一步加强商品房预销售管理规范商品房预销售行为的通知》,要求须在商品房预售项目现场建立公示栏,详细标示出垃圾处理场所、公用厕所、停车场、会所、物业用房等对业主生活影响较大的设施。

2015年9月29日,惠州市房产管理局再次发出相关通知,要求建立健全商品房现售项目信息公示栏:在销售中心公示小区总规划平面图复印件(如垃圾中转站、公用厕所、幼儿园等与业主生活关系密切的配套设施需重点标注);商品房预售项目模型应按照总规划平面图制作,对垃圾处理场所、公用厕所、停车场会所、物业用房等对业主生活影响较大的设施要按规划予以标示;对项目周边环境的标示应与实际现状相符合,不可为促销渲染或刻意美化周边环境。

走访:不少楼盘未按规定公示垃圾处理点

近日,南都记者以购房者的身份先后走访市区的德威浪琴湾、山水龙城等10余家在售和刚售罄的楼盘售楼处,发现多数房企没做到按规定标出垃圾处理场所。

与中信水岸城同在金山湖片区的德威浪琴湾售楼处,南都记者在其商品房预售项目模型沙盘上仔细寻找,未发现垃圾处理场所的标示。销售人员称,该楼盘的房子基本全卖掉了,目前只有少量别墅在售,此前也很少有购房者咨询垃圾处理场所问题,“我们以前曾有标示垃圾站位置,后来不知道何时撤掉了,也可能是被风刮走的。”

在江北片区的鼎峰国汇山,南都记者在其商品房预售项目模型沙盘上经过仔细寻找,发现有两个地方标示“垃圾中转站”字样的小红牌,其中一个小红牌已倒下,不留意的话比较难看到。据现场销售人员介绍,该小区门口附近绿地的那个垃圾中转站是政府建的区域性垃圾中转站,“设备非常先进,小区内闻不到臭味”,而小区内的垃圾中转站一直未启用,“至于以后会不会启用,我也不敢打包票。”

在马安片区的美丽洲楼盘,南都记者在其商品房预售项目模型沙盘上发现有一处“垃圾中转站”字样的小牌子。销售人员称,“垃圾中转站”标注上去后,对附近那栋楼的价格并没有明显影响。

在走访过程中,南都记者就垃圾站公示问题分别与30余名销售人员和购房者闲聊,发现一个有趣的现象:多数销售人员均称“很少人关注,公示的意义不大”,而购房者则非常关心垃圾站公示信息,经提醒后再三与售楼人员确认位置,甚至有业主提出要换房或退房。

回应

市房产管理局:将组织专项检查,责令房企整改

昨日上午,南都记者就走访的相关情况向惠州市房产管理局进行反馈。“此前没有接到过业主专门针对垃圾站公示问题的投诉。”该局房管科一王姓科员称,根据《关于进一步加强商品房预销售管理规范商品房预销售行为的通知》,在市场监管过程中,发现企业存在违规问题,由辖区房管所直接下发整改通知书,要求并跟踪落实企业限期整改,房地产企业拒不改正的,记入企业信用档案,并视情况采取处理措施;发现企业存在违法问题,由辖区房管所立案调查,房管科、信息法规科按照规定依法对案件进行跟进处理。

惠州市房产管理局局长袁贵平在接受南都记者电话采访时则表示,近期该局将就记者走访反馈的情况组织专项检查行动,如查实将责令相关房企整改。袁贵平解释,关于小区垃圾中转站的布点规划以及监督,主要的负责单位是环卫和规划部门,“我局只是在履行配合的义务,并没有执法权。我们可能起到提醒作用。”

延伸阅读

垃圾站成“烫手山芋”

近年来,市区多个小区发生业主抗议小区内建垃圾中转站的事情。一些垃圾站在小区开发建设时就已经规划或要求配套建设,但业主在购房时并没有获得这方面的信息,往往在垃圾站即将动工建设或建好后才知道它的存在。

“由于开发商在销售过程中的刻意隐瞒,业主对于垃圾站的规划并不知情,一旦进入施工阶段,业主便愤而维权。”在惠州市环卫局副局长林火明等人的记忆中,类似案例已发生多起。2005年麦地雍逸园垃圾转运站启用三个月就停运,2008年东江沙公园垃圾转运站被迫停建,后来又有名流印象、江北海伦堡小区内兴建垃圾转运站引发业主维权。

按相关规定,垃圾中转站必须至少离居民楼8米。“现在不要说8米,就是80米,周边居民也有投诉。”林火明称,环卫部门最大的承诺就是把中转站建设好、管理好,使中转站对居民的影响减到最小。

“不管建在谁的楼下都是不乐意的,但也不能不建,它作为一个城市的基本功能之一,就像家庭卫生间一样,不能没有。”据林火明介绍,部分开发商为了售楼不惜隐瞒垃圾转运站规划,也让转运站的建成投用陷入困境。前几年市区中心区按规划建设60多座垃圾中转站,目前实际上投用31座。一些小区规划本来有垃圾中转站,但常常是一期推到二期,二期推到三期,个别还把中转站放到幼儿园、小学旁边,结果引发居民投诉。

“首先规划必须要公示,告诉市民特别是购房者哪个地方是中转站。”林火明称,现在必须要求开发商告知购房者,严格按照规划建设垃圾站,“整个小区建好以后是要验收的。验收不合格,没有按照规划的要求,你就不能销售,这是刚性约束。”

林火明说,那些由开发商已经建好、后因居民反对而闲置的垃圾转运站,目前环卫部门只好当环卫工具房使用。

【采写/摄影】黄海林 

【通讯员】惠卫宣

编辑 谢志清
加载全文
版权声明:未经许可禁止以任何形式转载
热门评论
快来抢沙发

    继续阅读
    还没看够?打开南方+看看吧
    立即打开

    创造更多价值

    立即打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