深圳机场净空区拟禁飞无人机,保护区域或跨越深莞两市

南方+ 记者

在民用机场净空保护区域内,将禁止升放无人机、航空模型等12种行为,且保护区域将跨越深莞两市。为保护深圳地区民用机场净空及电磁环境,3月26日,深圳市法制办公布了深圳市交通运输委员会起草的《深圳市民用机场净空保护管理办法(草案送审稿)》(以下简称“办法”),并公开征求意见,各界可于4月28日前反馈意见或建议。

“深圳民用机场周边已有影响净空安全的因素”

市交委称,机场净空及电磁环境的好坏直接关系到航空器的飞行安全,关系到国家财产和人民生命的安全。机场净空安全保护,是指对机场周边一定范围内影响飞行安全的各种因素进行有效预防、控制和消除,创造一个适航的、安全的、“干净的”近空空域。根据对全世界商用喷气运输机飞行事故的统计,起飞和降落事故约占全部飞行事故的70%,而机场净空对保证飞机起飞、着陆安全具有极为重要的作用。

“目前,深圳民用机场周边存在着一些影响净空安全的因素,主要有:一是修建影响飞行安全的建筑物或者其他设施;二是升放无人机、航模、无人驾驶的自由气球、系留气球等升空物体和进行热气球、滑翔机、动力伞等飞行活动;三是种植影响飞行安全或助航设施正常使用的植物;四是从事影响电磁环境的活动;五是放飞影响飞行安全的鸟类。”市交委相关负责人表示,这些危害因素的存在,都将致使飞行不安全事件时有发生,危及航空器飞行安全。

据记者了解,在国内外机场,都出现过多起由鸟击飞行器、超高树木、升空气球引致的飞行器损坏、飞机被迫降落、延误出港甚至机场临时关闭等重大事件,造成了巨大的经济损失。深圳机场也曾于2月4日通报称,2月3日有3个航班机组报告在起飞及落地过程中发现不明升空物,对飞行安全造成一定隐患,其间多个出港航班受影响出现不同程度延误。

净空保护区域拟跨越深莞两市

“办法”拟规定,在民用机场净空保护区域内,禁止12种行为。除了以往公众熟悉的禁止修建超过限高的建筑物,排放大量烟雾、火焰、粉尘、废气等影响飞行安全的物质外,还将“升放无人驾驶自由气球、系留气球、航空模型、无人机等升空物,或者进行飞艇、热气球、滑翔机、动力伞等飞行活动;放飞影响民用航空安全的鸟类动物和升放风筝、孔明灯等物体;设置易吸引鸟类及其他影响飞行安全的动物的露天垃圾场、屠宰场、养殖场等场所”纳入禁止行为。

如在民用机场净空保护区域外升放的无人驾驶自由气球、系留气球、无人机、航模失去控制或者有其他可能影响飞行安全的异常情形的,升放单位或者个人也应立即向空中交通管理部门和市气象行政管理部门报告。

此外,由于深圳民用机场(深圳市宝安国际机场)净空保护区域跨越深圳和东莞两市,今后新建立的民用机场净空保护区域也存在跨市可能,因此在保护方面相对于其他省、市更为复杂,故“办法”拟探索建立在市政府、国家民航管理机构牵头协调下的跨市协作机制,保护机场净空和电磁环境。

三种意见反馈方式

(一)通过深圳市政府法制信息网首页的“立法意见征集”栏目在线提交意见。

(二)通过信函方式将意见寄至:深圳市福田区福中三路市民中心西区C5085室(邮政编码:518035),并请在信封上注明“立法征求意见”字样。

(三)通过电子邮件方式将意见发至:zhulz@fzb.sz.gov.cn

【校对】黄买冰

编辑 李珩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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