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粤古驿道摄影大赛”参赛作品授权书(样本)
本人_____所制作之摄影作品_______参加由广东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联合南方日报、“南方+”客户端共同举办的“南粤古驿道摄影大赛”及相关活动,承诺参赛作品符合国家相关法律法规。
大赛组委享有作品在广东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南方日报、“南方+”客户端及相关合作网站和相关展览推广活动中的无偿刊发、在原作品基础上进行重新编辑、制作、片段节选和用于视频剪辑以及该视频无偿发布之权利(著作权归本人所有)。
特此授权。
授权人:
2017年 月 日
大赛组委会关于“南粤古驿道摄影大赛”相关法律问题解释
1、 所有送选作品必须由作者本人参与创作(合作作者可联名参加),作者应确认拥有其作品的著作权,如因此引起任何相关法律纠纷,其法律责任由作者本人承担;
2、 作者应保证送选作品将不涉及肖像权、名誉权、隐私权、著作权、商标权等法律纠纷,否则其法律责任由作者本人承担;
3、 征集活动拒绝任何可能与国家法律法规相抵触的作品;
4、 除非特别申明,送选作品的相关图片、文字资料和视频、静帧图像等可能被活动组委会无偿用于本次活动的宣传、刊发、展播以及活动之后与公益宣传、艺术教育相关的活动;
5、 主办单位拥有将获奖作品出版图书和视频作品的优先权利;
6、 活动规则最终解释权归主办单位;
7、 凡递交作品,即视为同意上述法律问题说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