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找到家人后我要办个身份证,有自己的名字,这样不管走到哪里别人问我叫什么我都能答上来。”
自称17岁的男孩小健,连自己的姓名都无法确定。他只记得,小时候常有人叫他小健。
因为涉嫌盗窃,小健不久前在长沙被刑事拘留。但通过他自报的名字和年纪,公安机关一直查不到他的身份信息。
更让人为难的是,他的骨龄鉴定为18.2岁。是否应该把他当作未成年人予以依法从轻处罚,也是一道难题。
穿着灰色棉服外套坐在看守所的小健,给人的第一印象是笑容腼腆、眼睛很亮。
2016年12月22日,小健在宁乡砸开了四辆车的车窗,盗走两包香烟,随后被抓。他说,偷东西只是为了多弄点钱,去更多的地方找家人。
自称17岁的小健骨龄鉴定为18.2岁,如果判决罪名成立,小健能否获得从轻处罚?3月22日,记者从宁乡县检察院了解到,目前,该案正在审查起诉阶段。承办该案的检察官认为,小健应按17岁处理,从轻或减轻处罚。
2016年12月22日凌晨,应朋友邀请来宁乡玩的小健戴上口罩和手套,拿工具砸开了四辆车的玻璃。尽管只盗走两包香烟,但因为涉及多起盗窃,造成2000余元的损失,小健在第二天被公安机关抓获归案。
在讯问过程中,小健的身份让公安机关头痛不已。除了他自报的姓名和年纪,怎么也查不到他的身份信息。经湖南省体育科学研究所鉴定,小健的骨龄为18.2岁,应当负刑事责任。宁乡县公安局在3月8日将该案移送至宁乡检察院审查起诉。
3月22日上午,宁乡县检察院公诉科承办该案的检察官徐康莉带着厚厚的案卷材料来到了看守所。在徐康莉看来,小健的年龄按照年满十六周岁不满十八周岁处理较为妥当。小健应当负刑事责任,但应当从轻或者减轻处罚。“尽管小健的身份无法查实,但根据法律规定,确实无法查明身份的,也可以按照自报的姓名起诉、审判。”
“一个人必须要有身份,没有身份怎么行。”为了帮小健找到家人,徐康莉帮他发布了求助信息。
他的讲述
不堪虐待离家出走,偷东西是为活下去
“我知道会被抓,只想着多弄点钱就能多找一个地方。”听说能帮自己找到家人,看守所里的小健坐得更端正了。按照计划,他打算经长沙、张家界等地辗转去昆明找家人。逃离家庭的这些年,他吃过很多苦,每次遇到绝境时最想念的还是家人。
“我想妈妈,想弟弟,想爷爷,但我不知道家在哪了,也不知道自己叫什么。”小健说,从有记忆以来,他便生活在云南昆明,妈妈带着他和弟弟去拍全家福是他关于家人最早的记忆。“我六七岁那年,爸爸坐了一年牢,我妈带着我和弟弟将我们送回了老家贵阳,交给我爷爷照顾。”小健回忆,在贵阳生活了一年后,他和弟弟又被爸爸接回了昆明,但这段昆明生活让他记忆最深的,是继母殴打后在他身上留下的淤伤。“有一次我鼻子流血了,睡醒后枕头都是红的,但她却把我打了一顿。”小健说,因为常常挨打,他和弟弟一受不了就跑出去,被找回来后又继续挨打。“我弟弟那么小,挨打了以后在楼梯处躲了整整一夜不敢出来。”小健比划了一下弟弟当时的身高,抬起手拭了拭眼角。
小健回忆,在忍受了一年多后,他选择离家出走,去贵阳找爷爷。逃出来后他面临的第一个问题是如何活下去。捡瓶子卖钱、捡剩饭果腹……这样的生活小健过了一年。尽管如此,小健依然心心念念回到贵阳。一次偶然,小健被送进昆明的救助站,因为坚称自己是贵阳人,不到一个月他被转送到贵阳救助站,但待了不到一个月他便偷跑了出来。之后,小健又流浪到江西。
“我在外面什么乱七八糟的小事都做过。”小健说,自己给别人当过学徒,发过传单,也在餐馆干过活,“也偷过别人家的鸡,偷过别人家的瓜,都是为了能活下来。”
他的心声
虽然过得很苦,但不怪罪父母
“离家出走后我再没有见过家人,离家后最想找到家人,希望自己能够有个身份。”小健依稀记得他的爸爸叫岳世昌(音),为了找到爸爸他在两年前重新回到昆明,却发现原来住过的地方和读书的学校都已经拆了,新盖的房子也已经住了人。“我以前住在昆明市的江岸小区,旁边有条河,还有一个幼儿园、一个小学和一个中学,家旁边还有一个菜市场。”小健告诉记者,尽管没有找到爸爸,但他曾在昆明街上见到了爸爸的一个朋友。“但是他不认识我,我当时很害怕,没有叫他,后来再没有见过他。”
“这么多年虽然我一直过得很苦,可不能怪他们,只是怪自己找不到他们,连自己姓什么都不知道。”提起自己父母,小健没有指责,也没有怨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