澳门男子扛7斤重烧乳猪回乡扫墓,口岸人员:人走,猪留下!

南方+ 记者

 随着清明节的临近,携带祭品回乡祭祖扫墓的旅客逐渐增多。近期,珠海出入境检验检疫局拱北办事处工作人员查获一例旅客违法携带入境的烧乳猪,重3.5公斤。

据旅客自述,烧乳猪是在澳门购买,打算携带入境用于合罗山墓园的拜山祭祀活动。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禁止携带、邮寄进境的动植物及其产品名录》规定,(生或熟)肉类(含脏器类)及其制品属禁止进境物,由于该旅客无法提供相关检验检疫证明,目前该批物品已按相关规定处理。

清明节是中华民族祭奠祖先、缅怀先人的重要传统节日,期间会有大量旅客经各口岸入境回乡祭祖。为此,珠海检验检疫局提醒广大旅客出入境前,应主动了解相关法律法规,以免成为外来生物的传播者,违法行为还可能面临行政处罚。

据统计,2015、2016两年的清明节期间,拱北口岸共截获旅客违法携带禁止进境物品759批,699.51公斤。品种主要为新鲜水果、(生或熟)肉类这两种,分别占总截获量的85.11%和5.4%,且大部分用于入境扫墓。另根据往年经验,入境携带鲜花扫墓的旅客也不少,一些鲜花携带有种子或本身经扦插即可成活,是不允许携带入境的;且部分鲜花带有土壤或有害生物,都属于禁止携带物品的范围。近年来,国家质检总局大力开展“绿蕾”专项行动,严厉打击非法携带、邮寄植物种子种苗进境的行为。2015年和2016年的“绿蕾”专项行动中,仅拱北口岸就截获旅客非法携带进境种子种苗677批,1186.92公斤,从中检出有害生物224批,其中扶桑绵粉蚧为珠海口岸首次截获。今年的“绿蕾3”也于3月13日启动,在此也建议旅客入境后再购买鲜花祭祖。

附:《中华人民共和国禁止携带、邮寄进境的动植物及其产品名录》[1]

一、动物及动物产品类;

(一)活动物(犬、猫除外[2]),包括所有的哺乳动物、鸟类、鱼类、两栖类、爬行类、昆虫类和其他无脊椎动物,动物遗传物质。

(二)(生或熟)肉类(含脏器类)及其制品;水生动物产品。

(三)动物源性奶及奶制品,包括生奶、鲜奶、酸奶,动物源性的奶油、黄油、奶酪及其它未经高温处理的奶类产品。

(四)蛋及其制品,包括鲜蛋、皮蛋、咸蛋、蛋液、蛋壳、蛋黄酱及其它未经热处理的蛋源产品等。

(五)燕窝 (罐头装燕窝除外)。

(六)油脂类,皮张、毛类,蹄、骨、角类及其制品。

(七)动物源性饲料(乳清粉、血粉等)、动物源性中药材、动物源性肥料。

二、植物及植物产品类:

(八)新鲜水果、蔬菜。

(九)烟叶(不含烟丝)。

(十)种子(苗)、苗木及其他具有繁殖能力的植物材料。

(十一)有机栽培介质。

(十二)土壤。

三、其他检疫物类:

(十三)动物尸体、动物标本、动物源性废弃物。

(十四)菌种、毒种等动植物病原体,害虫及其他有害生物,细胞、器官组织、血液及其制品等生物材料。

(十五)转基因生物材料。

(十六)国家禁止进境的其他动植物、动植物产品和其他检疫物。

注:1.通过携带或邮寄方式进境的动植物及其产品和其他检疫物,经过国家有关行政管理部门审批许可,并具有输出国或地区官方出具的检疫证书,不受此名录的限制。

2.具有输出国官方兽医出具的动物检疫证书和疫苗接种证 书的犬、猫等宠物,每人仅限一只。

【通讯员】阮韬 赵云

编辑 梁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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