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1日,蓬江法院通报,近日蓬江区人民法院一审判决了一起故意杀人案,被告人邓某只因与妻子争吵,一怒之下险些掐死对方,被法院认定构成故意杀人。邓某被法院判处有期徒刑二年,缓刑二年六个月。
婆媳关系成争吵导火索
法院通报,87年出生的邓某与93年出生的何某在2010年经人介绍相识,邓某家境虽然贫寒,父母年迈,母亲还一度中风,但是他为人憨厚老实。因此,当年只有17岁懵懂小姑娘何某对眼前的邓某心生爱意。未满18岁的何某未婚先孕为邓某生下大儿子,过两年又生下小儿子,他们在2015年才领取结婚证书,成为法律上真正的夫妻。可是好景不长,何某与邓某母亲因婆媳关系不和,离家出走去东莞工作。丈夫邓某就常常疑心妻子何某在工作的地方出轨,两夫妻聚少离多,争吵不断。
离婚不成丈夫起杀心
2016年10月初,何某和邓某相约去岳母家过国庆节,可是过程中满是争吵毫无乐趣,何某感觉与邓某婚姻走到了尽头,就与邓某提出了离婚,邓某不同意。10月4日的早上,邓某与何某在荷塘镇某工业区宿舍内又因离婚等感情问题发生争吵。邓某一怒之下先后三次用双手掐何某颈部,致何某昏迷在床上。期间,邓某发现何某的喉咙仍能发出声音并有苏醒迹象,就立即在床头上拿起一条手机数据线箍住何某的颈部,试图杀死何某。恰好此时何某的母亲进入该房间,邓某误以为何某已死,遂跳下床铺逃离现场。
以为杀死妻子,男子意欲轻生
邓某逃离现场后,发现自己上衣都没来得及穿,就在地摊上随意买了一件衣服套上,漫无目的坐车来到荷塘西江大桥边。他面对着滔滔江水,自以为杀了妻子,万念俱灰,意欲一跳桥下。
过路的行人见到此情此景感觉不妥,立刻报警,何某父亲也来电话告知邓某说何某被抢救回来的消息,邓某最后才打消了跳桥轻生的念头。事发后经法医鉴定,何某颈部软组织肿胀的损伤程度未达到轻微伤。此后邓某主动接受公安机关的调查,并积极赔偿何某,他得到了何某的谅解。
法院认定被告人行为已构成故意杀人
蓬江法院审理认为邓某无视国家法律,采用手掐颈及用数据线箍颈的方式非法夺取他人生命,情节较轻,其行为已经构成故意杀人罪。但是邓某在实施犯罪的过程中,已经着手实行犯罪,由于意志以外的原因未能得逞属于犯罪未遂,犯罪以后自动投案,如实供述自己的罪行,属于自首,案发后邓某已取得何某的谅解,因此可以从轻处罚。蓬江法院遂判被告人邓某犯故意杀人罪,处有期徒刑二年,缓刑二年六个月。
【记者】全泽超
【通讯员】钟绮敏 王恩山
【来源】南方+原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