东莞福彩关爱基金重启,最高救助5万元!非莞籍也可申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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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暂停两年后,“东莞福彩关爱基金”再次启动,还加大了救助力度。

“福彩关爱基金”每年财政注入1000万

近日,东莞市民政局同时出台了《东莞福彩关爱基金临时救助办法》和《东莞市医疗救济基金会救济办法》。其中,市财政每年预算安排1000万元,注入“东莞福彩关爱基金”,用于临时救助。这两个办法都是从今年3月1日开始实施,有效期至2020年2月28日。

自付费用超20万 可获5万元救助

据了解,困难人员罹患重大疾病,一年以内如自付医疗费用超过8万元,可申请“福彩关爱基金”,救助金额为1万-5万元不等;如自付医疗费用在8万元以内,则可申请“医疗救济基金”,救助金额为3000元-8000元不等。

具体而言,在重大疾病医疗救助方面,按照困难人员的自付住院医疗费用,实行分级分类临时救助,救助金额为1万-5万元不等。其中,自付医疗费用超过20万元,可获得5万元救助。该救助标准比以前的标准提高了不少。

救助对象不分户籍  

在莞未成年子女也可申请

两大基金的救助对象都不分户籍,即东莞本地困难人员和非莞籍困难人员都可以申请。其中,申请“福彩关爱基金”的非莞籍困难人员须在莞居住且工作一年以上。“福彩关爱基金”还首次将“非本市户籍困难群众的在莞未成年子女”纳入了救助范围。符合条件的申请人,可到所在镇街(园区)社会事务局(办)提出申请。

溺水身亡 最高可获5万元救助

此外,跟以前的“福彩关爱基金”相比,此次新出台的“救助办法”还将意外身亡的非本市户籍困难群众家庭纳入了救助范围。具体为:

1,在本市行政区域内因火灾、溺水或触电,造成家庭成员死亡的非本市户籍困难群众家庭,已接受其他社会救助,受助金额不足5万元的,由“东莞福彩关爱基金”补足到5万元;

2,受助金额达到或超过5万元的,“东莞福彩关爱基金”不再实施救助;

3,无法获得其他社会救助的,“东莞福彩关爱基金”一次性给予5万元救助金。

而在“医疗救济基金”方面,困难人员自申请之日前12个月内自付住院医疗费(扣除社会医疗保险报销、商业保险理赔、基本医疗救助、政府临时救助及接受其它社会救助)累计达1万元以上8万元以下者可以申请。救助金额为:3000元-8000元不等。其中,自付医疗费用在6万-8万元的困难人员,可获得8000元救助。

据了解,“东莞福彩关爱基金”和“医疗救济基金”对同一救助对象在12个月内都只救助一次。

非莞籍困难人员申请更容易

此次出台的《东莞福彩关爱基金临时救助办法》除了提高了救助标准,也再次为非莞籍困难人员降低申请门槛:

1,在居住证明方面,非本市户籍人员需提供居住证原件及复印件,或者提交村(居)委会开具的已居住一年以上的证明;

2,在工作证明方面,只要有“工作单位出具的证明、劳动合同、劳务合同、在莞纳税证明或者在莞参保证明”其中一项即可。

申请指南

福彩关爱基金临时救助

业务流程:

1.受理申请。申请人(受委托人或者监护人)到所在镇街(园区)社会事务局(办)提出申请。

2.初审。各镇街(园区)社会事务局(办)受理救助申请后,完成调查、核实、初审等工作,及时将初审合格名单及申请材料报送市慈善会审批。

3.公示。市慈善会审核后,将符合救助条件申请人的基本信息在市慈善会网站进行公示,公示7天后无异议或异议不成立,交东莞福彩关爱基金临时救助项目评审小组审批。

4.审批。评审小组对申请材料进行审批。

5.救助。审批完成后,市慈善会在其门户网站上公布受助名单,并通过申请人所属镇街(园区)向救助对象发放救助款。

6.存档并上传救助信息。市慈善会对申请资料进行存档,登记、统计慈善救助信息,并与市社会救助信息平台数据共享共联。

市医疗救济基金会医疗救济

业务流程:

1.受理申请。符合申请医疗救济条件的人员,可以由本人(本人因故无法提出的可以委托其近亲属)或监护人到所在镇街(园区)社会事务局(办)提出申请。

2.初审。各镇街(园区)社会事务局(办)受理救助申请后,及时核实、初审,并将初审合格名单及申请材料报送市医疗救济基金会办公室审批。

3.审批。市医疗救济基金会办公室收齐申请材料后,分批呈领导审批。

4.救助。审批完成后,市医疗救济基金会将救济金拨到申请人所属镇街(园区)相关账户,由镇街(园区)社会事务局(办)通知申请人签收救助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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