共享单车骑回家变“私家车”?律师:私藏共享单车可能涉及侵占罪

江门日报

◎市民说

共享单车停小区楼下两天没骑走

市民罗先生:我家住珠江帝景湾,前两天回家,见到小区楼下停着一辆共享单车,我知道共享单车不应该骑进小区,应该放在外面路边,但想可能主人回家拿点东西,一会就骑出去了。但第二天去上班的时候见到共享单车依然停在那里。有业主拍了照片发到了业主群里,大家都批评这种自私的行为,第三天,这辆共享单车终于被人骑走了。另外,我发现,家住高沙丽苑的市民林先生也看到自家楼下连续几天停着一辆共享单车,他还把照片发上朋友圈说:“估计这辆‘共享车’变‘私家车’了。”我认为,共享单车是给全体市民用的,使用条款也规定不能停入小区等地方,这种把共享单车骑回家甚至一放几天的行为很自私。

珠江帝景湾小区楼下的共享单车。

◎记者跟进

律师:私藏共享单车可能涉及侵占罪

“随骑随走”的共享单车方便、环保,大家应该文明用车,依法依规用车,遵守道路交通安全法规。而且,市民在享受便利的同时,更要注意安全。

据了解,目前江门还未有关于共享单车的相关管理规定。记者采访了广东五邑律师事务所的黄日森律师,他提醒市民:单车的使用者要提高守法意识和守法行为。如果私藏共享单车,比如单车使用完之后不予归还,就涉及到刑事法律中规定的侵占罪;而如果没有使用,只是把锁撬开带车回家,这就涉嫌盗窃罪。另外,对于损害、随意破坏共享单车的行为,涉嫌构成故意损坏公私财物罪。

江门市公安局相关负责人表示,将采取有力措施,严厉打击涉及共享单车的违法犯罪行为,并依法严肃处理。

【记者】郭永乐

编辑 黄绍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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