顺德印发技改奖补细则:工业企业技改可获事后奖补

佛山日报

记者昨日获悉,顺德区经科技促进局、顺德区发展规划和统计局、顺德区财税局、顺德区国家税务局日前联合印发《顺德区工业企业技术改造事后奖补实施细则》。根据细则,顺德工业企业可按照相关规定申请事后奖补。
奖补对象为在顺德区内注册,具有独立法人资格、健全的财务管理机构和财务管理制度,以及诚信经营、依法纳税,并按照省市相关要求开展技术改造且取得新增财政贡献的规模以上工业企业。
按照细则要求,项目实施地须在顺德区内,取得广东省技术改造投资项目备案证; 项目单位须登录广东省工业企业技术改造监测系统进行项目备案和事后奖补申请等,并通过第三方机构的完工评价;完成技术改造时间的认定,以项目完工评价合格的时间为准; 企业技术改造项目取得新增财政贡献等。

根据细则,省、市、区财政将通过预算安排,从项目完工下一年起连续3 年内,按企业技术改造对财政贡献增量额度中省级分成部分的60%、地市级分成部分的50%、区级分成部分的40%对企业进行事后奖补。其中,企业获得事后奖补资金总额不超过企业技术改造固定资产投资总额。

【来源】佛山日报

【记者】覃征鹏

编辑 李美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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