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朱列玉
全国人大代表、广东国鼎律师事务所主任朱列玉
此次赴北京开会,重点关注环保的话题。他准备提出建议,对刑法有关环保违法犯罪条文进行修改,加大量刑力度,最严重的应该判处死刑。
朱列玉表示,目前,对环保违法犯罪行为的判罚大概是三年到十年,抓得少、判得轻,有些违法分子往地下水灌污水,这种行为令人发指。他表示,环保违法的量刑应该增加,起到警示效果。
他还建议,应该设立环保警察,加大环保的执法力度,进一步打击环保违法犯罪行为。
他表示,公安执法在城市安装了很多治安探头,对维护社会治安起到了很好的作用,环保领域也应该在风口、下入口等关键位置安装探头,24小时对偷排行为进行监督。
你我都不可能摆脱时钟的束缚,彼此都已沦为社会这个时钟的齿轮,一旦少了齿轮,时钟就会出乱子。纵然自己渴望率性而为,周遭也不容许,我们虽然得到了安定,但失去自由也是不争的事实。
▲吴青
全国人大代表、北京市金杜(广州)律师事务所合伙人吴青
她表示,“我国有关环境治理工作目前已取得较大改善。一是环境立法速度很快。除了环保法之外,大气污染防治法、环评法、环保税法等,大部分都已经完成了。二来环境政策也出台了很多,比如‘大气十条’、‘水十条’等。三是环境监管方面也有很大改善,包括2015年对政府负责人环保约谈,去年的中央环保督查。”
她说,我国环境治理除了在加大立法、加大政府行政执法监管力度的同时,也需要社会尤其是污染企业主动配合做好环保管理。尤其是中央企业和上市公司,在环境管理方面还需要进一步加强。 “首先是法定义务需要履行。大气污染防治法、环保法等对重点排污企业的法定义务规定非常明确,包括要有环保责任人、要建立并实施在线监测、要对环境信息公开等,中央企业和上市公司要依法依规做到。另外,环评法也有要求,建设项目在正式开工建设以要取得环评。从中央环保督查等专项督查结果来看,还是有不少问题需要解决。”
吴青表示,“我国在环境治理方面有很多重大制度改革,包括环境信息公开、排污许可制度改革等,这些改革的推进都需要企业配合。比如今年将要实施的排污许可制度改革,是针对所有污染源的一项重要改革。需要污染企业自行申报排污相关资料、自行进行监测、自证守法等,这对企业要求比较高,而中央企业和上市公司是有能力做到的,应当做出表率。”
她还说,“在合规管理方面,国务院国资委在去年专门发文,明确5家中央企业试点合规管理,环保合规方面应该率先去做。”
来源/南方网、央广网
整理/广东环境保护微信编辑小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