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代表委员这五年
今日起,近160名在粤全国人大代表将带着过去一年调研、座谈和倾听民意的成果,飞赴北京。
“4年来,在粤全国人大代表围绕国计民生开展视察调研约700人次,撰写调研报告40多篇,提交议案53件,提出建议1616件。”本届履职的第五个年头,广东省人大常委会提供的这组数据,有力见证了过去四年在粤十二届全国人大代表认真履职的坚实“足迹”。
4年里,在粤全国人大代表的时间去哪儿了?多少个议案建议上升到国家法律法规政策层面?南方日报记者梳理发现,他们善于将自身工作、社会活动与履行代表职责结合起来,列席全国人大常委会、省人大常委会会议,参加各级人大常委会组织的调研、视察等活动,内容涉及经济发展、民生保障、环境治理、食品安全、社会治理、科技创新等方方面面,足迹遍及南粤大地。
700人次集中视察彰显民生情怀
“没有调查就没有发言权。”每次代表大会会议前,全国人大常委会都委托省级人大常委会,组织代表围绕改革发展稳定的重大问题和即将召开的代表大会会议议程开展集中视察。从十二届全国人大一次会议至今,省人大常委会共组织代表约700人次参加集中视察,涉及25个专题。
“履职期间,我特别关注基本公共服务均等化和精准扶贫这两个问题。”在“加快精准扶贫、精准脱贫工作”专题调研中,全国人大代表、华南师范大学公共管理学院院长范冬萍深入到韶关市及乐昌市、乳源县的部分镇、村进行了细致的走访调研。
下基层、听汇报、访群众……在每次专题调研和集中视察中,代表们都要广泛听取各方面的意见和建议,掌握第一手材料;每次活动中,代表们共同研究存在的问题和商讨应对困难的对策,形成专题调研报告和视察报告,并上报了全国人大常委会。
省人大常委会选联工委有关负责人表示,常委会注重将调研或视察活动与代表提议案建议相结合,形成高质量的活动成果。每次调研或视察活动最后专门安排一段时间让小组进行讨论总结,让代表有更加充分的时间交流和沟通,为形成代表议案、建议做准备。
“如何更好发挥代表积极性,也是这几年我们不断完善的方面。”该负责人说,每次代表活动的选题都是在征求代表意见的基础上确定,同时在组织我省的省人大代表开展活动时,邀请全国人大代表参加,既密切了全国和省两级人大代表之间的联系,也使全国人大代表能更多地了解我省的情况。
一手鲜活调查凝结为1616份建议
53件议案、1616件建议,这是十二届全国人大一次会议以来广东代表团履职的“结晶”。据统计,4年来在粤全国人大代表提出的议案建议,近八成被国家层面采纳。
广东代表的精神风貌和履职水平,获得广泛认可。在建议方面,以十二届全国人大一次会议为例,广东团代表提出建议376件,有293件被国家有关部门采纳。如钟南山代表提出的大气污染防治的建议,列入全国重点建议办理,推动了国务院防治大气污染政策的出台。在十二届全国人大二次会议上,广东团代表提出394件建议有346件交由承办单位办理答复,有48件作为参阅件供有关部门参考。其中,所反映问题经过办理已解决或列入计划解决的占近八成。
“只有真正沉下去,才能得到最鲜活、最真实的第一手材料。”广州市律师协会《广州律师》杂志主编陈舒是连任三届全国人大代表,她在十二届全国人大三次会议、四次会议上分别提出的“完善入境外国人管理”和“严格执行刑事诉讼法”两份建议内容,同时被列入2016全国人大常委会监督计划。
在议案方面,陈瑞爱等代表提出的关于修改《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复议法》的议案(17号)已列入2016年全国人大常委会立法计划;吴青等代表提出的关于尽快重新启动民法典编纂的议案(78号)已列入十二届全国人大常委会立法规划。
省人大常委会长年负责议案建议协调办理工作的相关负责人表示,近年来代表所提议案、建议质量比较高,议案案由比较充分,案据比较充足,解决方案比较具体,并附有法律草案文本;所提交的建议有情况、有分析、有解决问题的具体意见。很多代表在履职中都成为某方面的“专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