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亚湾向3个廉政建设重点单位授牌,期满合格方可“摘牌”

南方+ 记者

在日前召开的大亚湾区2017年党风廉政建设重点管理单位授牌会议上,该区安监局、区城市管理行政执法分局、区民政局3个单位被列为第七批党风廉政建设重点管理单位。

笔者了解到,根据2013年发布实施的《大亚湾区党风廉政建设重点管理单位实施办法(试行)》,可确定为区党风廉政建设重点管理单位的主要包括:腐败容易发生的高危行业或权力比较集中的重点单位;党风廉政建设已经出现苗头性、倾向性问题的单位;近期党员干部队伍发生严重违纪违法案件的单位;单位领导班子对党风廉政建设工作明显不重视,组织领导不力,责任制不落实的单位。根据规定,为期1年的重点管理期满后,考核合格方可“摘牌”。

与授牌会议同日举行的2017年党风廉政建设述责述廉述德大会,大亚湾区工贸局党组书记、局长邱国强等6个单位的主要负责人作了述责述廉述德的“三述”报告。

大亚湾区纪委负责人表示,“三述”评价结果将归入领导干部廉政档案,作为选拔任用的重要依据。对报告的测评采用百分制,由区委、管委会领导等五个类别代表参与测评。对测评结果满意率较低的,由区纪委、区委组织部根据具体情况进行约谈、通报批评或组织调整;对存在违纪问题的,将按有关规定进行审查和处置。

【来源】南方日报

【记者】王彪 

【通讯员】谢日华

编辑 谢志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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