东莞:唐氏综合症女孩状告其出生医院索赔25万元
居住在大岭山镇的两名男子刘某、周某,为了泄愤,一人用瓷砖连续猛砸7部路边轿车,另一人用砖块砸坏银行自动取款机,修好又砸。事发后,两人均分别被抓获。27日,记者从东莞市第二人民法院获悉,刘某因犯寻衅滋事罪被判处有期徒刑一年三个月,周某因犯故意毁坏财物罪被判处有期徒刑一年。
心里压抑
为泄愤连砸7部路边车
2016年2月20日凌晨0时许,35岁的湖南男子刘某来到大岭山镇西正路,在路边捡起一块瓷砖打砸停放在路边的小轿车玻璃,一共砸烂7辆小轿车。
刘某称,当时就是觉得心里压抑,很不舒服,想发泄出来。事后,刘某为进一步发泄情绪,来到大岭山派出所,谎称自己杀了人,并继续闹事,后被民警抓获。经法医鉴定,刘某在案发时为完全刑事责任能力人。
法院经审理认为,刘某为发泄情绪,无事生非,任意损毁他人财物,情节恶劣,其行为已构成寻衅滋事罪。
工作不顺砸柜员机
修好又砸
2016年4月7日10时许,时年28岁的湖南男子周某因工资纠纷心情烦躁。为发泄情绪,周某窜至东莞市大岭山镇大塘朗农村商业银行分理处,持砖头将该银行门前的2台自动取款机的屏幕砸烂,后逃离现场。银行发现自动取款机被砸后,即自行组织维修。
次日13时许,周某再次来到该银行门前,见自动取款机已经维修完毕,即持石块将上述2台自动取款机的屏幕再次砸烂,后逃离现场。同日14时许,公安机关接报后,在大塘朗加油站旁的小店将周某抓获。
法院经审理认为,周某两次故意毁坏公私财物,数额较大,其行为已构成故意毁坏财物罪。
【通讯员】黄彩华 钟小欣
【来源】南方日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