浙江一起特大贩卖野生动物案宣判,30人获刑

央视新闻客户端

近日(2月23日),浙江省诸暨市人民法院一审宣判了一起特大贩卖野生动物案,因收购、贩卖穿山甲、巨蜥等国家一级、二级珍贵、濒危野生动物,案件中首批30名被告人获刑,其中最高的判处有期徒刑十二年九个月。

一具狮子骨骼 牵出野生动物贩卖窝点

案件发生在2015年7月17日,浙江诸暨森林公安在当地一处交通要道设卡检查时,截获一辆运送野生保护动物制品的车辆。经查,警方在车上发现了一具冷冻的野生动物骨骼和一些肉制品。

经过审讯,警方了解到,这具野生动物骨骼,是陈某几年前从广西某地买来的,这次运送到诸暨,是打算以每斤8000元的价格,卖给当地一名经营农家乐的老板周某。随后,警方连夜组织警力赶往浙江磐安县,搜查陈某的住所。

野味店内暗藏大批活体保护动物

警方调查发现,陈某的这处窝点,表面上是浙江磐安县一个农贸市场内的野味店,挂着野生动物经营许可证,陈列和销售甲鱼、蛇等野生动物,以及野猪肉、兔子肉等野生冷冻肉制品,但一墙之隔,却隐藏着大量国家明令禁止销售的野生动物。除了6只冷冻的穿山甲和1只熊掌,警方还在这个储藏窝点,搜出一大批活的国家一级、二级保护动物。

诸暨市森林公安警察大队大队长 郭尔飞:搜查过程中,我们就发现了一些穿山甲的活体,穿山甲的制品,还有巨蜥活体,还有豹猫,还发现了穿山甲的鳞片。

监控记录血腥宰杀过程

在搜查过程中,警方还在这个储藏窝点内,发现了一个陈某自己安装的监控摄像头,里面记录下了许多血淋淋的证据。

监控画面中,陈某和他的一名雇员正在宰杀野生动物,先用扳手将一只穿山甲砸晕,再用刀具处置。除了这些视频证据,警方还搜查到一本记录他们野生动物交易的账本。

诸暨市森林公安警察大队大队长 郭尔飞:(账本上)首次出现违法经营珍贵濒危野生动物是2008年的10月份,这个时间跨度有八年了,实际上到案发,有记录的交易量特别巨大,光穿山甲就有几千只。

贩卖团伙涉及7个省份 20多县市

通过进一步审讯和侦查,警方逐步掌握了一个涉及国内7个省份、20多县市的野生动物销售贩卖团伙。经过1年多的侦查,截至2016年11月,浙江公安部门共抓获涉案犯罪嫌疑人88名。

首批30名被告人一审获刑

2月23日,浙江诸暨市人民法院对案件主犯陈某在内的 30名被告人,进行了一审判决。被告人陈某犯非法收购运输出售珍贵濒危野生动物制品罪,判处有期徒刑十年六个月,并处罚金人民币10万元。

这次一审宣判的30人中,其中14名被告人被判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5名被告人被判处五年到十年有期徒刑、11名被告人被判处五年以下有期徒刑。

两餐馆负责人一审被判有期徒刑

对于案件中,两家 非法收购、出售 珍贵濒危野生动物的餐馆负责人罗某和周某,浙江诸暨市人民法院,也在本月17日,进行了一审判决。

法院审理查明,罗某和周某分别在诸暨市区和郊区经营餐馆,其中,为招揽生意,罗某从2011年开始,出售穿山甲等国家重点保护的珍贵、濒危野生动物。

诸暨市森林公安警察大队大队长 郭尔飞:穿山甲就叫球,活的就叫活球,死掉的穿山甲就叫冻球。巨蜥他就用爪或者五爪,老虎肉就用猫来表示。

据查证,一只活的穿山甲,罗某可以卖到1000到1500元一斤,冰冻的价格是500到600元一斤,每卖一只穿山甲,罗某能获利一千元左右。作为中间商的陈某,从中获利更大。

诸暨市森林公安警察大队大队长 郭尔飞:到主犯(陈某)这里是(每只)800元左右,但是他销售出来价格是(每只)1200元左右。因为穿山甲里面通过注射一些填充剂,增加它的重量,这个利润空间就成倍地上去了。多的时候,一只穿山甲要注射6到7斤(填充剂),一只10斤的穿山甲(销售时)有可能变成十六七斤。

警方说,他们注射的填充物当中,不乏一些有毒有害物质。

诸暨市森林公安警察大队大队长 郭尔飞:我们穿山甲解救很困难,因为查获的穿山甲(多数)是经过注射了,肠胃里有异物了,所以一般不大会成活。

法院一审判决:罗某因犯非法收购、出售珍贵濒危野生动物、珍贵濒危野生动物制品罪,被判处有期徒刑11年,并处罚金5万元;周某被判处有期徒刑6个月,缓刑两年,并处罚金两千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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