高明再清理26项行政审批中介服务,企业办事将更便捷

佛山日报 2017-02-24 13:20

高明区政府近日印发《关于第二批清理规范26项区政府部门行政审批中介服务事项的决定》,公布新一批中介服务事项不再作为行政审批的受理条件。今后,企业、市民在办理这类审批事项时,将更加便捷。

新公布的第二批清理规范26项中介服务事项,主要集中在社团(民办非企业)法人审计、农作物种子生产经营、气象防雷装置设计审核和竣工验收等领域,涉及区民政局、区农林渔业局等7个职能部门。

经过清理规范后,未来,社会团体注销清算报告审计、民办非企业单位注销清算报告审计等16项中介服务事项,将不再要求申请人委托中介机构提供相关材料; 建设项目职业病防护设施设计专篇编制、矿产资源开采地质报告编制等4个中介服务事项,也不得再由审批部门指定中介机构。

另外,主要农作物种子生产许可申请人注册资本证明、农作物种子经营许可申请人注册资本证明、农作物种子经营许可申请人固定资产证明等6项中介服务事项,今后也不需要再提供相应的证明。

【来源】佛山日报

【记者】李祥锐

编辑 王虹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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