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6日,《佛山市高端金融人才引进培育办法(试行)》经市政府常务会议通过,即将正式下发。办法包括金融高端人才认定条件、奖励扶持标准等多方面内容,将加快佛山高层次金融人才队伍建设,进一步优化佛山金融发展环境。
《佛山市高端金融人才引进培育办法(试行)》明确了对高端金融人才的认定,规定佛山市高端金融人才包括金融领军人才、金融高级管理人才、金融高级专业人才三类。上述三类人才的认定拥有不同的标准,但都需与用人单位签订三年以上劳动合同,在佛山工作、纳税满一年,且没有国家金融监管部门规定的不良记录。
对经过认定的佛山市高端金融人才的激励扶持,则由行业专项津贴、地区补贴、住房补助、业绩贡献奖等4部分组成。其中,金融领军人才的激励最大,每年可获得总共100万元的奖励,包括行业专项津贴30万元、地区补贴40万元、住房补助30万元。金融高级管理人才和金融高级专业人才的奖励力度也同样不小,金融高级管理人才每年可获得50万元的奖励,金融高级专业人才每年可获得10万元的奖励。
记者从市金融局了解到,按照高层次高端金融人才界定范围,2015年符合条件的人数约为116人,不足佛山金融从业人员的千分之一点五。佛山市金融局相关负责人表示,从金融人才总量、人才占比和人才结构来看,目前佛山金融高级管理人才、专业领军人才数量不足,结构性矛盾比较突出。
这严重制约了金融业对佛山机械装备等传统产业升级及践行“大众创业、万众创新”战略的支撑能力,难以适应目前佛山打造“产业金融中心”对金融人才的需求。这也是佛山此次下决心引进金融高级人才的原因所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