佛山市纪委第一轮巡察已对10人立案,挽回经济损失116.7万元

南方+ 记者 2017-02-16 17:03

16日,记者从佛山市纪委获悉,第一轮巡察发现的101个问题已完成整改94个,挽回经济损失116.7万元。同时,本轮巡察发现16条反映党员领导干部涉嫌违纪违法问题线索,目前已对10人立案。

此外,市纪委相关负责人透露,佛山已审议通过《中共佛山市委关于建立党委巡察制度的意见》,成立了由市委常委、市纪委书记任组长、市委常委、市委组织部长任副组长的市委巡察工作领导小组。

该小组下设市委巡察办和3个市委巡察组,统筹谋划市、区巡察工作,将于今年3、4月份组织开展市委第一轮巡察监督工作。

超9成问题完成整改

去年9月上旬,佛山市纪委监察局巡察工作组分别向市民政局、市交通运输局(公路局)、市发展改革局、市路桥建设有限公司和顺德区杏坛镇5个被巡察单位反馈巡察情况,提出整改意见和期限,至同年12月上旬整改工作基本结束。

今年1月初,各巡察组分别对5个被巡察单位开展巡察回访,监督检查整改落实情况。

上述负责人介绍称,通过近三个月的整改,5个被巡察单位就第一轮巡察发现的6个方面的101个问题,共细化整改措施153项,已完成问题整改94个,整改完成率为93%,其余7个问题因客观因素影响尚未完成整改。

据统计,本次整改相关单位已修订制度规定28项、新建46项;诫勉谈话12人,调整交流岗位7人,组织处理5人(其中批评教育4人,免职1人);退回违纪资金74万元,挽回经济损失116.7万元。

同时,巡察还发现16条反映党员领导干部涉嫌违纪违法问题线索,目前已对10人立案。其中,市储备粮管理总公司原总经理刘日照因严重违纪,受到开除党籍、开除公职处分,其涉嫌违法犯罪线索被移送司法机关依法处理。

该负责人表示,巡察组反馈意见后,各被巡察单位迅速成立整改工作领导小组,并召开专题会议,制定整改方案,确保“事事有人抓,件件有着落。”

土地、工程和资产资金管理为问题“多发地”

据悉,本轮巡察发现问题主要来自六个方面,包括落实“两个责任”、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和“四风”、执行组织人事纪律、执行重大事项议事规则、土地、工程和资产资金管理等重点领域、农村“三资”等。

土地、工程和资产资金管理领域一直是腐败的“高危区”。本轮巡察就发现属于土地、工程和资产资金管理等重点领域方面的问题32个,已整改落实29个,整改完成率为90%。

该负责人以规范土地交易管理为例,“针对巡察中发现的问题,杏坛镇对委托第三方管理已征或预征的土地,在合同到期后不再与托管公司续约,依法收回土地,并由镇国土城建和水利局具体开展土地管理及收地工作。”

“各单位根据实际,健全和完善招标制度,加强对工程建设、采购等项目前期招标工作的监督管理,强化全程监督,深入推进重大工程廉洁风险同步预防工作。”该负责人介绍称,整改过程中,市路桥公司就要求养护公司全面加强招标管理工作,对招标审查环节缺失问题,将根据调查情况严肃追究相关责任人员责任。

【记者】王芃琹

编辑 王虹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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