深圳一老人因厌世情绪放火自杀,结果被刑拘

南方+ 记者 2017-02-15 16:42

一老人产生厌世情绪,欲自杀,放火后昏迷,引来火警,警方调查后以放火罪将其刑事拘留,老人将面临牢狱之灾。

2月8日晚6时,深圳龙华民治皓月花园1栋4楼一房屋发生火情,不时传出爆炸声响,小区住户们见状纷纷报警求救,龙华区民治派出所接到报警后,所长带领民警第一时间赶到现场,发现案发地点是小区楼房,周围紧挨着多栋居民楼,若火势蔓延后果将不堪设想。派出所民警立刻联合消防部门展开营救工作。

现场房屋内火势较大,不断有浓烟、火苗从屋内窜出,救援人员把防盗门破拆后进入火场搜救,在卧室地板上发现一名全身赤裸并已昏迷的男子,救援人员即刻将男子抬出房屋送医救治,同时迅速将火扑灭。

火灾扑灭后,派出所迅速组织刑警、消防火调人员到场调查火灾原因。经现场调查、走访及询问当事人,民警排除电气线路起火、外来火源、自燃等情况,判断当事人李某因经济纠纷产生厌世情绪,自行在房屋内多处放火试图自杀。

据了解,李某今年67岁,放火烧屋的目的是为了自杀,在火灾中李某脚部受伤,房屋过火面积3平方米,经济损失2万元。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一百一十四条的规定,李某的行为涉嫌放火罪,目前已经被龙华警方刑事拘留。

记者查阅《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一百一十四条的规定,男子涉嫌违反的放火罪属于危害公共安全罪,尚未造成严重后果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而如果致人重伤、死亡或者使公私财产遭受重大损失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无期徒刑或者死刑。过失犯前款罪的,处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情节较轻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

【记者】李荣华

【通讯员】林芳 罗峻

【校对】梁永忠

编辑 葛政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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