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巴扎黑
“该流不流,扒房牵牛”“一人结扎,全家光荣”……上个世纪八九十年代流行的计划生育宣传口号,于今天大多数人来说,基本上都停留在记忆之中。特别是随着“全面二孩”的放开,一些地方早就从“计划生”到“鼓励生”。据说,一些地方的宣传也变成了“只生两个光荣”,甚至还号召体制内的广大职工带头响应国家新政策。
在这种情况下,就不难理解网友们看到“云南镇雄男子过年回个家 被当地计划生育小组强行做结扎”消息时的心情:谁还敢说新政策实施后,计生部门无事可做?
就事件本身而言,目前双方各说各理,只待云南省卫计委调查结论。面对网友质疑,当地回应称,当事人第一次婚姻育有三个孩子本来就已经违反了规定,“进行结扎手术是符合规定”。即便当事人表示已经缴纳了罚款,前妻做了结扎,且户口迁出了当地,仍然有权对其结扎,“也是符合相关规定”。
这些“符合规定”的潜台词是什么?依笔者的理解,就是“结扎你没商量”吧,否则为何会出现当事人所说“如果不做结扎手术,就要以扰乱办公场所为由进行15天的治安处理”?
问题是:“规定”果然是这样要求和理解执行的么?也许未必。正如报道提到,找遍云南省计划生育新条例,最多只有“卫生计生行政部门及其技术服务机构负责指导公民选择安全、有效、适宜的避孕节育措施,保障公民的知情权,对不符合规定怀孕的,应当及时帮助其采取补救措施”的要求,从未有强制结扎任何一方的要求。
有网友提出,当事人已有过超生记录,以此为采取强制措施进行辩护。这显然是“有罪推定”的逻辑。倘若抛开各种有效的避孕措施,执行这套标准,估计大多数二孩后的父母们都会心里一颤吧。
由一项指导性规定衍生出无可商量的强制性措施,除了暴露权力任性,恐怕背后依然在搞指标摊派。至于合法合规与否,至于群众权益,估计早已抛之脑后。
【校对】居伟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