东莞:男子8万元拍下“666”车牌,逾期未过户车牌换了主人

东莞日报 2017-02-14 10:54

东莞一市民叶某花8万元拍下带有“666”的车牌号码,然而,车牌却被拍卖行回收卖予他人,并不返还拍卖成交款。为何会出现这一情况?

叶某自称是其朋友以其名义私自和拍卖行签订《成交确认书》,由于他并不知情,导致没有按照规定时间办理过户手续。

而拍卖行则称,签署《成交确认书》之前,核对了发票原件、保证金收据原件以及身份证原件,整个拍卖流程合法有效。

为此,叶某状告东莞市拍卖行。昨日,该案在市第一人民法院南城法庭开庭审理,目前正在进一步审理中。

原告:

未经其同意签署《成交确认书》

原告代理人称,叶某于2016年3月,参与东莞市拍卖行举行的号码带有“666”的车牌拍卖会。拍卖过程中,叶某持竞投牌以8万元价格拍得该车牌。

庭审中,原告代理人说,拍卖行并未告知叶某拍卖该车牌的成交手续及注意事项,也没有签署拍卖笔录。2016年3月18日,在叶某不知情的情况下,叶某的朋友将原告名义下的银行卡在东莞市拍卖行刷卡8万元,与拍卖行签署《成交确认书》。

原告代理人称,叶某和这位朋友关系很好,该卡是原告的朋友以原告的名义开的卡,并且一直由原告的朋友持有,但是否设置密码,代理人表示并不清楚。

刷卡缴费后,叶某的朋友在未经得其授权也未告知原告的情况下,与被告签署《成交确认书》。“叶某并不知情,也不清楚《成交确认书》的条款。”叶某的代理人说。

这位代理人认为,拍卖行未经审核,就把《成交确认书》交予不是买受人的第三人签署,导致原告在一个月内没有完成该车牌的过户手续,后被告将车牌收回并卖予他人。

为证明并非叶某本人签名,其代理人还请求法院进行笔迹鉴定。

据介绍,叶某多次向拍卖行要求退回成交款,遭到拒绝。叶某认为,该《成交确认书》并非其签署,应当无效,他诉求拍卖行返还拍卖成交款8万元等。

被告:

整个流程符合竞拍程序

庭审中,原被告双方均确认是由叶某本人举牌参与竞拍。原告代理人说,叶某并不知道必须在2016年4月17日之前办理过户手续,竞拍成功之后,他就离开了现场,也并未到车管所上牌。

被告代理人讲述了整个拍卖流程,他说,参与竞拍需要提交身份证原件等资料审核资格,并交1000元保证金,然后发放举牌号牌。同时,竞拍登记表上写明了办理过户手续的时间,拍卖竞拍由叶某亲自举牌,拍卖合同已经完成,根据《拍卖法》叶某必须履行交费手续。

“签订《成交确认书》需要凭借号牌、发票原件、保证金收据原件、身份证原件。”被告代理人说,当天现场竞拍了200多个号牌,所以被告没有具体核对是否原告本人签订《成交确认书》,但是通过足够多的环节审核,且交款银行卡是本人卡号,银行卡设有密码,整个流程符合竞拍程序。

“原告的说法不符合常理,到底是叶某哪位朋友签订的《成交确认书》也无法说明,明显是在规避有关的义务,与朋友串通达到退费的目的,没有任何法律依据。”被告代理人说。

目前,该案正在进一步审理中。

编辑 冯文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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