全省异地联网结算医院增至332家 清远7家医院在列
近日,国务院办公厅印发《关于进一步改革完善药品生产流通使用政策的若干意见》。《意见》要求,进一步破除以药补医机制。门诊患者可以自主选择在医疗机构或零售药店购药,医疗机构不得限制门诊患者凭处方到零售药店购药。
记者走访了清远市多家医疗机构,在自助缴费机处,只要市民插入医疗卡,在付款前,屏幕都会显示医生开了什么药,有哪些收费项目。但多数患者表示并没有在意,一般都是直接付钱取药。
《意见》明确提出推进医药分开,医疗机构应按药品通用名开具处方,并主动向患者提供处方。门诊患者可以自主选择在医疗机构或零售药店购药,医疗机构不得限制门诊患者凭处方到零售药店购药。目前,零售药店都有处方药卖,但是必须有医生处方才能买得到。据药店工作人员介绍,拿着处方来药店买药的市民并不多。
但有患者家属表示,目前不选择到药店买药主要是很多环节并不方便,例如药品短缺等问题。对此,《意见》提出,建立完善短缺药品信息采集、报送、分析、药品储备、应急生产、协商调剂等措施确保药品市场供应。除此,《意见》还提出推行药品购销“两票制”,落实药品分类采购政策,降低药品虚高价格;加强药品购销合同管理,违反合同约定要承担相应的处罚;整治药品流通领域突出问题,依法严惩违法违规企业、医疗机构及相关责任人员,并记入药品采购和企业单位、个人不良信用记录;坚持医疗、医保、医药联动,统筹推进取消药品加成、调整医疗服务价格、鼓励到零售药店购药等改革,加快建立公立医院补偿新机制等。
【记者】曾智丽 侯新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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