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台导航背后的新机遇,惠州北斗产业链呼之欲出
平价商店因关乎市民“菜篮子”而备受关注。此前,曾有市民反映称,个别平价商店拿了政府补贴,给消费者的让利折扣却不太明显,运营不够规范。如何防止这种“两头吃”现象?
近日,惠州市发改局、市财政局联合出台《关于惠州市“三项建设”专项扶持资金的管理办法》,推行分级奖励模式,明确了平价商店奖励金额与考核结果挂钩的机制,意在规范专项资金的使用和管理,提高效益。
其中规定,惠州对农副产品平价商店每半年根据检查评估等次,优秀、良好、合格分别按4万元/间、3万元/间、2万元/间的标准给予奖励,检查评估不合格的不予发放奖励。
这意味着,平价商店奖励不再“雨露均沾”,想拿多点补贴,还得看半年一次的检查评估结果。让利幅度大、产品质量好、运营规范将可获得更高额的奖励扶持,而如果给消费者的让利折扣少、产品和服务不佳,奖励将“打折”,考核不过关就更无缘奖励,存在年度综合考核不合格等严重情况的甚至还将被“摘牌”。
新建农副产品平价商店或奖6万元
惠州市发改局相关负责人介绍,为保障供给、改善民生,稳定惠州市消费价格总水平,市政府设立平价商店、蔬菜大棚及农副产品储备冷库建设(简称“三项建设”)专项扶持资金。此次制定的办法适用于纳入惠城区、仲恺高新区稳定物价“三项建设”范围的项目扶持和专项资金的管理。
那么,专项金以何种形式如何发放?该负责人透露,专项资金采取以奖代补、贷款贴息、财政补助等方式扶持。“对能够获得银行贷款、能放大财政资金乘数效应的项目,采取贷款贴息方式给予优先扶持。对同一项目的扶持只能采取一种方式。”
根据该办法,对农副产品平价商店每半年根据检查评估等次(优秀、良好、合格),分别按4万元/间、3万元/间、2万元/间的标准给予奖励,检查评估不合格的不予发放奖励。对确需补充新建设的农副产品平价商店,经检查评估合格后按6万元/间的标准给予一次性建设奖励。
同时,对药品平价商店每半年根据考核等次(优秀、良好、合格),分别按0.7万元/间、0.6万元/间、0.5万元/间的标准给予奖励,考核不合格的不予发放奖励。对确需补充新建设的药品平价商店,经检查评估合格后按1.2万元/间的标准给予一次性建设奖励。
值得一提的是,当农副产品价格发生异常波动时,惠州对执行政府价格调控任务的平价商店,按“先控后补、补贴金额与实际差额基本相当”的原则,对其经营价差给予适当补贴。
一次性建100亩蔬菜大棚可获贷款贴息
记者留意到,蔬菜大棚建设项目也被纳入扶持范围。惠州将扶持通过产销对接,生产市民生活必需农副产品,并在价格异动时承担保障市区供应、平抑价格等社会责任的蔬菜基地大棚建设。
具体扶持内容包括哪些?惠州市发改局相关负责人说,对当年一次性新建或扩建100亩规模以上的大棚,取得银行贷款的,给予贷款贴息,贴息水平按申报当年年初的1年期贷款基准利率确定,贴息期限不超过3年;没有取得银行贷款的,按不超过5000元/亩标准给予一次性奖励。
此外,惠州将扶持农副产品储备冷库建设项目。对纳入政府应急储备基地的农副产品储备冷库,取得银行贷款的,给予贷款贴息,贴息水平按申报当年年初的1年期贷款基准利率确定,贴息期限不超过3年;没有取得银行贷款的,按不高于冷库建设造价的10%的比例给予一次性奖励。
已累计淘汰70多家不达标平价商店
惠州市发改局相关负责人称,惠州对平价商店实行动态监管,建立了不定期为主和定期为辅的检查评估机制。例如,通过会同相关部门采取日常监测、不定期巡查、抽查、暗访以及定期检查评估等方式重点对农副产品平价商店的平价品种配置、平价品种销售数量、平价品种让利价格执行情况、明码标价等价格行为以及诚信经营状况等具体十项指标进行动态监管,实行优胜劣汰管理。
“近年来,惠州每年都有一批平价商店因为不符合相关要求而被摘牌。”该负责人告诉记者,自2011年启动平价商店建设工作以来,惠州结合动态检查评估情况,先后淘汰了70多家达不到规定要求的平价商店。
此次管理办法也明确,建立检查评估制度,市财政、发展改革、农业部门和市供销合作联社应根据各自职责,按规定对专项资金扶持项目实施情况进行监督检查评估。对骗取、截留、挪用专项资金的依照有关规定处理,涉嫌犯罪的移交司法机关处理。
【来源】南方日报
【记者】 周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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