云浮一副县长有176万“说不清”合法来源,犯三罪获刑7年
南都记者近日获悉,原广州市规划局越秀区分局腐败窝案中,又有两名科级干部因被认定受贿,分别被越秀区法院一审判处相应的有期徒刑。2014年底2015年年初,原广州市规划局越秀区分局曾曝出腐败窝案,包括该分局原局长陈杰文等在内的多人被通报落马。
原规划用地科科长:受贿270万获刑6年
据司法机关披露,2011年至2013年间,男子马志鹏先后担任广州市规划局越秀分局市政规划管理科科长、规划用地科科长,其在广州市园林房地产开发公司水荫路70号加建地下室及调整平面布局由小户型改大户型审批项目中,利用其职务便利、职权产生的影响和一定的工作联系,帮助上述项目审批通过,分三次收受该公司副总经理许某(另案处理)代为贿送的现金共计40万元。
另外在2014年间,马志鹏利用担任广州市规划局越秀分局规划用地科科长的职务便利、职权产生的影响和一定的工作联系,分别在越秀区北京路301号物业变更使用功能规划项目的筹办、站西路63号加建工程规划审批项目的办理、文德北路文物总店商铺临时建筑延期项目的审批等事项中,分别收受相关人员贿送的现金150万元、75万元、5万元。
综上,马志鹏共计受贿270万元人民币。
另外法院还查明,2014年间,马志鹏为帮人办理站西路63号加建工程规划审批项目,分两次贿送给时任广州市规划局越秀分局副调研员的何华涛(另案处理)共计3万元、建筑规划管理科副科长傅斌(另案处理)现金共计3万元。
2014年12月29日,马志鹏向越秀区检察院投案自首,并退缴全部赃款。
越秀区法院一审认为,马志鹏的上述行为已经构成受贿罪、行贿罪,故一审决定对其执行有期徒刑六年,并处罚金146万元。
原规划管理科副科长:受贿28万获刑1年9个月
在另一份判决书中,上文提到的原越秀区规划局建筑规划管理科副科长傅斌,则因受贿28万元一审被判处有期徒刑1年9个月,并处罚金人民币10万元。
越秀区法院查明,傅斌于2013年12月起担任广州市规划局越秀分局建筑规划管理科副科长,负责辖区内建筑规划管理及审批核发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2014年,傅斌利用职务便利,分别在办理“二沙岛宏城花园某别墅改造工程”、“德政南路环球大厦调整建筑设计工程”、“站西路63号商业楼天面加建工程”等项目的规划审批过程中,为工程师阮某等人提供帮助和便利,共计收受贿赂人民币28万元。
据悉,广州市规划局越秀区分局在2014年底2015年初曾爆发职务犯罪窝案,除上述人员涉案外,原越秀区规划局局长陈杰文也曾因涉嫌受贿被广州市检察院通报逮捕,但该案目前尚无进一步案情披露。
2016年9月底,原广州市规划局副巡视员谢国玮因被认定受贿140余万元,一审被广州市中级人民法院判处有期徒刑4年6个月,并处罚金30万元。谢国玮的受贿事实,也主要发生在其担任越秀区规划分局局长期间。
【记者】吴笋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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