前段时间,一位女游客在云南丽江被打毁容,目前6名嫌疑人已被批捕。前晚(10日),丽江市公安局官方微博转发指责被打女游客的文章,再次引发热议。
昨天(11日)凌晨2时许,@云南丽江警方 通过官方微博致歉称,因官方微博登录出现异常现象,警方微博转发了网络上的一篇博文。已删除并向当事人致歉。
昨日上午9时许,女游客@琳哒是我 通过微博表示:
虽然丽江警方已经“深表歉意“,但你们的行为深深的伤害了我
我作为一个恶性刑事案件的被害人,一个被寻衅滋事,在丽江当地被毁容的女子,不应该得到警方的同情和保护吗?
琳哒已经千疮百孔了,伤的不仅仅是面容了....请不要再伤害我好吗
昨天(11日)晚上7时许,@云南丽江警方 再次通过官方微博发布情况通报称,事因“丽江市公安局宣传民警在浏览一篇网络文章时,将文章分享到@云南丽江警方 新浪官方微博,导致文章被转发”。警方与当事人进行了沟通说明,表达了歉意,并对涉事民警给予行政记过处分。
综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