四川女子“被死亡”3年 追查1月后户籍又莫名恢复

华西都市报 2017-02-11 08:11

熊小梅。

自己一直在外打工,活得好好的,每年春节也都回老家,怎么村里就给自己开了个死亡证明呢?户口也被注销了。今年20岁的熊小梅怎么也没想到,在老家泸州古蔺县双沙镇河屯村天桥九组,自己已经被“死亡”3年多了,如果不是2016年年底,曾祖父到派出所更换户口簿,直至现在,熊小梅可能都不知道,户口已被注销多年。

更换户口簿:谁注销了曾孙女的户口?

2016年年底,因户口簿太过破旧,不便携带,熊昭宣前往老家泸州市古蔺县双沙镇派出所更换家中户口簿。拿到更换后的户口簿,熊昭宣傻眼了,孙子孙媳妇,加上曾孙曾孙女,家中明明5口人,怎么最后到手的户口簿只有4口人呢?

而派出所的回答更令熊昭宣气不打一出来,双沙镇派出所称曾孙女熊小梅的户口已经于2014年注销。而注销原因是2012年双沙镇河屯村开具的一份盖有村委会公章的死亡名单,曾孙女熊小梅正是在这份名单之列。

被“死亡”了几年,连家人都不知道具体原因,关键曾孙女一直好好地在广东打工,每年春节都有回家,无病无痛,怎么可以给曾孙女开死亡证明?熊昭宣特别生气,给远在广东的曾孙女说明了情况,2017年的春节,熊小梅比往年回老家更早,就为了给自己讨个说法。

村干部:不记得当时盖过这个章

回到老家后,熊小梅一方面张罗着给自己重新上户口;另一方面,在熊昭宣的带领下,挨家挨户找到了时任村干部,欲问个清楚,然而事情并非她想象得如此简单。

走访过后,熊小梅发现,不论是时任或现任的村支书、村主任和组长都表示,并不清楚当时具体情况,也不承认自己曾给熊小梅开过死亡证明。

而后,熊小梅前往双沙镇派出所索要自己的“死亡证明”,记者注意到,派出所提供的一份死亡名单显示,一张盖有河屯村村委会公章的纸上写明“共死亡57人”,其中包括熊小梅的名字,并有编号199701286861,且其后的括弧内有年份备注,比如2011年、2012年,熊小梅一栏的括弧内年份备注为1998年,记者为此询问几位涉事的村干部,该括弧内年份备注代表的意义,他们皆回答“不知道”。

2月10日,华西城市读本记者就熊小梅的疑问分别走访了涉事的几位村干部--原村支书何光举、现任村支书何光军、现任村长周怀远以及组长何光印,有熊小梅名字的死亡证明出具那年,何光举、周怀远、何光印都在任,公章由周怀远掌管。

但几位村干部都表示实在不知情当时情况,“好好的村民,我没必要把她说死了,对我也没有好处。”周怀远坦言,虽然公章的确由自己掌管,但他否认名单字迹是自己所为,并称“有的时候,一份名单可能由各个社提供上来,统一后村上再盖章。”也不记得当时的自己盖过这个章。

而镇河屯村天桥九组组长何光印则称,自己从来没有统计过死亡人口等事,“都由村上统一管理,出证明盖章。”

熊小梅在当地派出所找到有自己名字的“死亡花名册”,左上角并盖有村委会公章。

户口已重办谁办的也不知情

春节前重新上户口无果,大年三十这天,熊小梅和父母一起找到了现任村支书何光军家,希望村上开设证明,尽快将熊小梅的户口落实,“按照惯例,我们大年初八就要回广东上班了。”熊小梅说。

何光军答应了下来,直到大年初十这天,何光军电话通知熊小梅开证明,熊小梅却在古蔺县公安局查到,自己的户口又“莫名其妙”上好了,村上所有干部仍然表示不知情,并非自己所为,而因没人主动通知熊小梅,她更无法得知户口是谁帮自己上好的。

熊小梅说,户口是2014年注销,自己在2013年办理了身份证,身份证倒一直能正常使用。而为了能弄清楚事情的来龙去脉,何光军和周怀远都一致建议道,这几天到派出所将这份名单复印一份出来,对比几位村干部的字迹,“总得给她一个说法的。”何光军说。

上学6年半辍学她赴外地追随父母

熊小梅的身份证上显示,她出生于1997年1月28日。2010年11月,13岁的熊小梅辍学了,去广东跟着在那边打工的父母居住。“那年我刚上初一,爸妈不在身边,读书又读不进去,就干脆不上学了。当年跟我一样没有继续上学的还有十多个同学。”熊小梅就读的古蔺县双沙镇中学,离她们家并不远,但是为了待在父母身边,她放弃了国家赋予她的九年义务教育机会。严格地说,她只上了6年半的学。

2012年,本应该升学读初三的熊小梅,名字出现在了村上开具的“57人死亡证明”花名册上。那一年,古蔺县从秋季学期开始,实施高中阶段免费教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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