韶关11个文化馆达到三级馆以上标准

韶关日报 2017-02-10 10:00

由文化部组织的全国第四次文化馆评估定级工作圆满结束,《文化部关于命名一、二、三级文化馆的决定》近日发布。韶关共有11个文化馆达到三级馆以上标准。

据了解,为进一步规范文化馆建设、管理和服务,促进文化馆事业发展,更好地发挥文化馆在公共文化服务体系建设中的重要作用,文化部在全国开展了第四次文化馆评估定级工作。依据第四次全国文化馆评估定级标准,经自查、评估、公示等环节,确定2546个文化馆达到三级文化馆以上标准。韶关共有11个文化馆达到三级馆以上标准。其中一级馆2个,二级馆5个,三级馆4个。韶关被命名为一级馆的是始兴县文化馆、乐昌市文化馆;被命名为二级馆的是浈江区文化馆、曲江区文化馆、仁化县文化馆、翁源县文化馆、南雄市文化馆;被命名为三级馆的是市文化馆、武江区文化馆、乳源县文化馆、新丰县文化馆。

韶关11个文化馆达到三级馆以上标准,反映了韶关近年来加强公共文化服务体系建设、积极拓展公共文化服务功能、努力开创公共文化服务事业新局面所取得的成果。

【通讯员】张健

编辑 李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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