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围观】食品添加剂“上春晚”? 不必谈“剂”色变!

珠海FDA
2017-02-09 20:0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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春节假期刚过,

FDA君撸起袖子开工了!

看到许久未见的可爱的同事们,

不免要互相问候一下。

关于“春晚”的话题怎么可能缺席?

同事:

今年食品添加剂“上春晚”了,你看见了吗?

(此时一脸迷茫状)我想我可能看了一台假春晚……

FDA君:

原来,添加剂真的“上春晚”了!

相声《新虎口遐想》台词节选:

“哦~~老虎 你要吃我是吧!我告诉你几十年前你要吃我,我可是细皮嫩肉味道鲜美,还是绿色食品;可这些年来,我各种各样的添加剂就没少吃,假酒没少喝,各种各样有毒的气体我也没少吸,你要吃我就等于吃毒药!”

近年来,食品添加剂颇受公众关注。

2016年6月中国食品安全论坛上,今日头条发布了一组“食品安全大数据”,其中“在公众聚焦度最高的热词中,‘食品添加剂’高居榜首”,相关关键词阅读数达到了934万。

毋庸讳言,“‘食品添加剂’公众聚焦度高居榜首”也好,“吃添加剂等于吃毒药!”也罢,所有这些,无不折射出公众对食品添加剂的焦虑。

一则有趣的对话,带你了解食品添加剂

“是不是所有的食品添加剂都有毒?”一位小朋友问专家。

“不是。”专家答道,“实际上,所有的食品添加剂都没有毒。有毒有害物质绝不会作为食品添加剂使用。”

“有没有毒是个相对概念。”专家举例说,人人都知道食盐没有毒,可如果一次吃上半碗,嗓子会哑,胃也要出毛病;卤水点豆腐流传了2000多年,没吃出过问题,但直接端着卤水喝下去,只怕马上会没命。

认识食品添加剂

应该说,食品添加剂本身并不是洪水猛兽,它是食品工业发展的象征。

食品添加剂原本是为了改善食品品质和色、香、味以及为防腐、保鲜和加工工艺的需要而加入食品的人工合成或者天然物质。只要是在规定的使用量范围内,食品添加剂的使用就是安全的。

新修订的《食品安全法》第四十条明确规定:“食品添加剂应当在技术上确有必要且经过风险评估证明安全可靠,方可列入允许使用的范围。”

非法添加剂 ≠ 食品添加剂

客观地讲,目前公众之所以会对食品添加剂有如此之高的聚焦度,不外乎两个方面:将非法添加剂和滥用添加剂归入了食品添加剂的范围。

非法添加剂是指国家允许使用目录之外的添加剂;滥用添加剂指的是不按规定量使用国家允许使用的食品添加剂。

近年来,不少食品安全事件的发生与非法使用添加剂和滥用添加剂有关。

瘦肉精、三聚氰胺、苏丹红、吊白块、福尔马林、孔雀石绿……这些原本与食品并不相干的化学物质,却真真切切地出现在我们饭桌上并危害着我们的健康。

下面FDA君介绍

认识食品添加剂的常见误区

误区 1:「不含防腐剂」「零添加」的食品更安全?

一般消费者认为「不含防腐剂」「零添加」更安全,商家也瞄准了这一点,使用这样的描述来迎合消费者的心理,同时还能卖个好价钱。

实际上,防腐剂主要是用来防止食品腐败变质,否则有些食品还未出厂就坏掉了,甚至还可能产生毒素。

也有一些食品根本就不需要添加防腐剂,因为它们具有天然不适合微生物生长的环境:比如蜂蜜(高糖)、方便面饼(干燥)、腌渍食品(高盐)等。

因此,这些食品声称「不含防腐剂」完全是一种营销策略。

至于「零添加」就更不靠谱了。完全不使用食品添加剂的食品,在现代食品工业环境下几乎找不到。

误区 2:一种食品用多种食品添加剂是否安全?

食品添加剂对于企业而言是成本,各大食品企业的研发部门都在竭尽所能寻找最合理的配方,既满足工艺需要,符合消费者的口味需求,又能控制成本。多种成分复配,可以起到 1 + 1 > 2 的效果,减少添加剂的总用量。

试想一下,在达到同样的工艺目的的前提下,企业是愿意多添加增加成本,还是尽量少添加控制成本呢?

对于我们自己而言,食品添加剂的安全性归根结底是要看吃了多大的量,而和使用的品种数量没有必然联系。食品添加剂的安全性要接受科学的检验,那就是「风险评估」。只要符合标准的要求,食品添加剂的安全性就是有保障的。

我们一般先通过动物实验得到不产生任何不良影响的剂量,再除以保护系数(一般是 100 倍),作为对人体安全的剂量,并以此为依据制定限量标准。

这其中已经考虑了终生、每天、大量摄入的情况,因此按标准规定使用的食品添加剂,除非「大量」到「把食品添加剂当饭吃」,否则它很难威胁您的健康,更别说所谓的「长期大量」的前提根本不存在。

而滥用食品添加剂,通常离造成健康危害的量也有很大距离,毕竟我们不可能终生、每天都吃超标食品。

误区 3:纯天然食品添加剂比化学合成的食品添加剂更安全?

不论是天然的还是人工合成的食品添加剂,其安全性都要通过「风险评估」的方法来评判。

只要通过风险评估,获得批准并按规范使用,其安全性并无高下之分。

最后FDA君想说

理性看待食品添加剂对现代食品工业的贡献,

不要谈“剂”色变哦!

END

素材:中国医药报、食药法苑

编辑:ZHFDA团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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