严禁法院工作人员提前介入征地拆迁

南方农村报 2017-02-09 10:21

南方农村报讯 最高人民法院7日公布《人民法院落实〈保护司法人员依法履行法定职责的规定〉的实施办法》,健全完善法官、审判辅助人员依法履行法定职责保护机制。

《办法》规定,对于任何单位、个人安排法官从事招商引资、行政执法、治安巡逻、交通疏导、卫生整治等超出法定职责范围事务的要求,法院应当拒绝,并不得以任何名义安排法官从事上述活动。

严禁法院工作人员参与地方招商、联合执法,严禁提前介入土地征收、房屋拆迁等具体行政管理活动,杜绝参加地方牵头组织的各类“拆迁领导小组”“项目指挥部”等临时机构。

记者对比发现,去年发布的《保护司法人员依法履行法定职责规定》明确“任何单位或者个人不得要求法官、检察官从事超出法定职责范围事务的要求”,而此次的文件则作出了进一步细化。

最高法司改办相关负责人称,《规定》发布后,仍有部分地方以红头文件、行政摊派等形式,要求法院派员协助交警执勤、参与治安巡逻。少数地方法院仍安排法官从事卫生环境整治等事务,并作为政绩宣传,而这些现象引起了不良影响。因此,《办法》以列举的方式界定了“超出法定职责范围的事务”。

在征求意见过程中,有的部门建议将“征地拆迁”也列入“超出法定职责范围的事务”,但按照相关法律和司法解释,目前征地拆迁领域部分案件仍由法院负责裁判并组织执行,因此《办法》未将征地拆迁工作完全排除于法定职责范围之外,但严禁提前介入。  (综合)


编辑 黄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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