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惩治电信诈骗】党某等人冒充客服中心以积分兑换补差价诈骗案

省高级人民法院
2017-02-08 19:3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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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月17日,广东高院公布5宗新型电信诈骗案,涉及以积分兑换、克隆卡盗刷提现、“伪基站”群发短信、假冒专家推销药物器械等不同形式实施诈骗的情形。

案例回顾

▶【惩治电信诈骗】广东高院公布5宗新型电信诈骗案 法官提醒:警惕六种典型网络诈骗手段(案例1)

▶【惩治电信诈骗】阳某某等21人假冒专家推销医疗器械药物诈骗案(案例2)

案例

03

党某等人冒充客服中心以积分兑换补差价诈骗案

冒充客服以积分兑换正版手机为幌骗取财物

2014年6月初,党某及党某某、赵某在深圳市龙华新区设点诈骗,其中,党某为老板负责进货和发货,赵某为股东负责核实员工工资和发货量,钟某负责日常管理。该团伙随后招聘多名成员作为手机售后人员和电话销售人员。

党某利用电脑软件获取大量电话号码,由成员按照专门“话术”,冒充三星或者电信、移动的客服中心,谎称客户的手机积分可以兑换正版手机,只要给付499元或599元、699元人民币就可获得三星正版手机和话费充值卡,如果客户同意购买,就将假冒手机及无法充值的充值卡快递给客户,骗取财物。另有成员作为售后人员,负责接听客户来电。2014年10月17日,公安机关破获本案,截止案发,该窝点诈骗被害人财物共计256万余元人民币。

2014年9月23日,党某以某电子科技公司名义与龙某、邓某共同投资,在深圳市龙华新区设立又一诈骗窝点,招聘多名销售人员,通过上述方式诈骗财物。2014年10月17日,公安机关破获本案,截止案发,该窝点诈骗被害人财物共计3.5万元人民币。

经鉴定,涉案手机价值人民币180元,系假冒手机。

判处有期徒刑十二年四个月,并处罚金

深圳市龙岗区人民法院判处被告人党某犯诈骗罪,判处有期徒刑十二年四个月,并处罚金人民币一万五千元。

法官说法

多年来移动运营商都有积分兑换政策,所以犯罪分子冒充手机厂商或移动运营商的客服中心,谎称积分可以兑换正版手机,该诈骗手段具有相当的欺骗性。本案的诈骗金额足以说明这一诈骗手法的成功概率。

提醒手机用户,记得通过回拔正规渠道的电话核实来电信息,包括报案电话、客服电话、办公电话,不要听信对方来电或对方指示的电话。

电信诈骗采用的手段不外乎恐吓、利诱和“偷梁换柱”。这些手段为何能屡屡得手?

高院君也是“痛心疾首”,在不断翻新的“骗术”里总结出了电信网络诈骗案件的特点和典型诈骗手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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采写:玲    娜     张    梁

编辑:李    婧

统筹:曾小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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