惠州:申请市级工业类专业镇产值需超30亿元

惠州日报 2017-02-07 09:21

日前,《惠州市科学技术局关于技术创新专业镇管理的暂行办法》出台,市科技主管部门每年从专业镇发展专项资金中安排经费支持专业镇建设,同时鼓励各县(区)、镇政府安排配套资金联动支持。对配套资金落实较好的,在专业镇评估中将予体现。建设经费主要用于实施“一校(院)一镇”计划、产业关键共性技术攻关和专业镇创新平台建设。

《办法》提出,对于已认定的市级专业镇,优先推荐申报省级专业镇;优先支持镇(街道)内企事业单位申报各类科技项目;优先支持专业镇建设生产力促进中心以及公共技术创新、检验检测、信息服务、知识产权、电子商务、工业设计、企业融资、人才培训、创业孵化等中小微企业公共服务平台;支持镇(街道)内符合条件的企业、机构申报国家和省市工程技术研究中心、重点实验室。

根据《办法》,市级专业镇根据产业的类别分为工业类专业镇、农业类专业镇、服务业类专业镇。申请市级工业类专业镇的,全镇(街道)工业总产值需达到30亿元以上,特色产业产值占工业总产值30%以上;申请农业类专业镇的,全镇(街道)工农业总产值需达到6亿元以上,特色产业产值占农业总产值30%以上;申请服务业类专业镇的,全镇(街道)地区生产总值(GDP)需达到15亿元以上等。

【记者】袁 畅

编辑 谢志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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