最高检出台意见严惩“村霸”和宗族恶势力

广东普法
2017-02-06 22:2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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近日,最高人民检察院针对“村霸”“土皇帝”现象,印发了《关于充分发挥检察职能依法惩治“村霸”和宗族恶势力犯罪积极维护农村和谐稳定的意见》

看完这条内容,普法君已经完全可以脑补到,从此以后那些欺凌百姓的恶村官们将受到怎样的打击!真是喜大普奔~

先来看看最高检下发的这一内容。

它主要强调了各级检察机关要坚决依法惩治“村霸”和宗族恶势力刑事犯罪,突出打击为“村霸”和宗族恶势力充当“保护伞”的职务犯罪。

意见要求

各级检察机关要突出打击采取贿赂或者暴力、威胁等手段操纵农村“两委”换届选举,以及放纵、包庇“村霸”和宗族恶势力,致使其坐大成患,或者收受贿赂、徇私舞弊,为“村霸”和宗族恶势力充当“保护伞”的职务犯罪。

意见强调

对于严重侵害农民群众切身利益、严重影响农民群众正常生产生活、有组织有计划地从事违法犯罪活动、煽动不明真相的村民对抗政府等性质恶劣、情节严重的“村霸”和宗族恶势力犯罪案件,要快捕快诉,依法从严从重打击。对于在聚众闹事中起组织、策划、指挥作用的,采取暴力、胁迫或其他非法手段欺压群众的,多次违法犯罪经有关部门教育处理后仍不改正的,构成犯罪团伙特别是带有黑社会性质的,要依法从严从重处置,坚决打掉其嚣张气焰。

意见要求

各级检察机关要协助组织人事、纪检监察等部门,加强对农村“两委”换届选举的指导监督,健全和规范农村基层民主选举程序,确保把那些德才兼备、真正符合群众意愿的人员选进“两委”班子,防止有劣迹的分子把持基层政权。对于办案过程中遇到的因干群关系、土地征用、环境污染、移民搬迁、集体资产处置、村务公开、邻里纠纷和宗族问题等引发的矛盾纠纷,要积极协助相关单位和部门依法及时妥善处理,避免矛盾激化,防止被一些别有用心的人员和势力利用。

这些年我们见到的“村霸”们

“来我们地盘执法弄死你”,说出这话的是深圳罗湖区一名村委会副主任。据澎湃新闻报道称,2015年9月11日,深圳警方开展“禁摩限电”行动,该村官因追打、恐吓查扣无牌摩托的民警被刑拘。

2014年,北京警方破获的密云县村委会主任王晓雷恶势力团伙案也是轰动一时,他组建黑社会,霸占农村资源,谋取不正当利益,村民们敢怒不敢言。

2012年5月26日,海南澄迈县吴家三兄弟因拉工地材料问题与同村村委会副主任46岁的王某发生冲突。王某的儿子和邱某参与到打架中,造成吴家另外一名兄弟头部等部位受伤,同时还持刀追吴家兄弟。期间,王某还开着一辆“雷克萨斯”越野车追赶吴家兄弟。

今年年初,中央纪委七次全会上王岐山作了工作报告,内容是总结去年纪律检查工作,部署今年的任务。

王岐山同样指出:要开展扶贫领域专项整治,加大对“小官大贪”、侵吞挪用、克扣强占等侵害群众利益问题查处力度,对那些胆敢向扶贫等民生款物伸手的要坚决查处。加大对“村霸”和宗族恶势力的整治,决不允许其横行乡里、欺压百姓,侵蚀基层政权。扩大巡察覆盖面,加强对问题反映集中县乡的督查,维护广大群众切身利益。对典型案例要公开曝光,对问题长期得不到解决的要严肃问责。

很快,最高检出台此《意见》,可谓之上落实中央精神,下顺应民意要求,齐心协力整治“村霸”。

惩治“村霸”,让农村政治更清明

是时候让你们见识到真正的力量了!

来源:综合自法制网、中国新闻网、新华社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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