创新禁毒工作机制,东源15万元奖励举报有功人员

河源日报 2017-02-06 11:33

记者从日前召开的东源县2016年禁毒工作总结暨群众举报奖励会议上获悉,该县对2016年度举报涉毒案件线索有功人员进行表彰奖励,发放奖励金15万元。

毒品祸害猛于虎。东源县委、县政府一直高度重视禁毒工作,多次召开县、镇、村三级干部会议,专题部署防范打击毒品违法犯罪工作。市委常委、县委书记何广延要求,各级要以讲政治的高度和对人民负责的态度,立足县情实际,努力创新新时期禁毒工作机制,推动禁毒工作重心下移到农村基层,在全县迅速打响一场声势浩大、全民参与的人民禁毒战争,坚决铲除制毒、贩毒、吸毒违法犯罪滋生的土壤。为此,该县制定出台了《东源县防范打击制毒违法犯罪清查整治专项行动方案》,明确工作目标、措施、要求与保障;成立专项行动领导小组,在机构、人员、队伍、经费等方面予以保障。何广延每季度主持召开县委常委会,专题听取禁毒工作情况汇报,分析形势,研究制定禁毒措施与办法,确保精准打击毒品违法犯罪,实现“无制毒村(居)、无制毒乡镇、无制毒县”的“三无”目标。

为充分调动社会力量积极检举、揭发毒品违法犯罪行为,营造全民参与禁毒斗争,严厉打击贩卖、运输、制造、吸食毒品等违法犯罪活动,为公安机关精准打击毒品违法犯罪行为提供有效线索,东源县政府于2016年5月19日审议通过了《东源县禁毒举报奖励办法》(下称《办法》),明确了举报人定义、范围与权利义务和奖励范围、标准与方式等。《办法》规定:凡发现有吸毒、贩毒、种毒、运毒、制毒等违法犯罪事实、证据和涉毒违法犯罪嫌疑人向公安机关举报的,公安机关查证属实且破获案件,抓获犯罪嫌疑人或缴获毒品的,将根据举报线索作用大小,视情对举报人给予50元至10万元不等的奖励,其中举报制造、加工毒品厂(窝点)的每捣毁一个给予1万元至10万元不等的奖励;同时建立严格举报管理保密制度,对举报人的一切情况保密,确保举报人的人身财产安全。

东源县禁毒委各成员单位、各乡镇、各部门结合“行动起来,参与禁毒人民战争”禁毒工作宣传主题,广泛宣传《办法》,公布举报电话、信箱等,有效发动和鼓励广大群众积极举报毒品犯罪。东源县公安局提供的资料显示:截至2016年底,全县公安机关接到群众有效举报涉毒案件线索100多条,共查处512人,强制戒毒254人,破获毒品案件83宗,破获市目标案件15宗,破获省目标案件3宗,破获部目标案件1宗,侦破毒品千克以上案件4宗。

【记者】李成东 李远来 王育斌


编辑 李明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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